警察薪水不够高,警察勤务太重,因此台北市试办的警察勤务加给“加成制度”应该继续
维持,更应该扩及其他各都或各县市政府。这是前一阵子内政部警政署和台北市柯市长交
手时出现的论述,以及行政院可能推动的新方向。
薪水高不高,除了是实际金额判断的问题,更经常是比较性的问题。既然难解,球又丢回
行政院,行政院该参考柯市长的话,先了解事实和科学证据。
警察的固定月薪由三个项目组成:本俸或年功俸、专业加给和警勤加给,一般公务人员只
有前两项。只要职等俸级相同者支领的本俸都相同,但相同职等的警察人员专业加给就比
多数公务人员专业加给高出1千至3千元。警察根据所担任工作性质再分为三个等级另外支
领警勤加给,最高等级是每月8435元,加成制度下数额再加一倍。换算后,警专毕业五年
资浅警员,月薪约4.85万元(一般公务人员是3.89万元;警大毕业五年的资浅警官,月薪
约6.04万元(一般公务人员是5.02万元)。台北市目前实施加成制度下,资浅警员月薪是
5.7万元,资浅警官月薪是6.9万元。
事实是,全国各地警察目前即使没有试办警勤加给加成制度,警员和警官年薪资奖金就分
别高于同职等一般公务人员的25%和20%。台北市试办加成后,最高级者差距更遽增至46
%和37%,资浅警官月薪几乎相当于刚取得博士学位刚任教的助理教授,资浅警员月薪比
第8职等公务人员还要略多。
再加恐年增加74亿
白话说,警勤加给加成制度就是警察再加薪制度。全国目前警政署主管警察约有1.2万人
,六都约有4万人和各县市政府有2万人,其中63%支领当于警官以上的月薪。如果六都或
全国警察的警勤加给都改成再加成,一年薪资需增加41亿元到74亿元(如果再加计年终奖
金和考绩奖金,就更多了)。
剩下的就是决策的判断了,是要让全国各地警察都跟着比照有钱的台北市走,或仅让六都
跟着走,还是该废除加成制度仅根据事实需要由地方政府列为自治事项?决策者应该谨慎
思考下面问题,加给加成制度真的可以持续维持特定地区警员请调率不增高吗?即使有较
高请调率真的会影响该地方的治安绩效吗?如仅因警员请调率高就增加金钱留人,那其他
公务领域是否都可以持同样理由请求增加加给(消防、海巡或移民都可能跟着期待)?
剩下的就是决策的判断了,是要让全国各地警察都跟着比照有钱的台北市走,或仅让六都
跟着走,还是该废除加成制度仅根据事实需要由地方政府列为自治事项?决策者应该谨慎
思考下面问题,加给加成制度真的可以持续维持特定地区警员请调率不增高吗?即使有较
高请调率真的会影响该地方的治安绩效吗?如仅因警员请调率高就增加金钱留人,那其他
公务领域是否都可以持同样理由请求增加加给(消防、海巡或移民都可能跟着期待)?
同时,决策时不应该纳入思考的问题是,加成目的是再补偿警察勤务繁重,因为原有高出
一般公务人员的全面性警勤加给是否真的不够充分支应警察的勤务繁重(未必都是立即危
险)?警员爱请调回家乡服务的理由如果是不想勤务繁重,那为何可以另支领警勤加给?
都会政府警察勤务繁重,究竟非常态性事由扮演的角色有多频繁?警察不能兼顾家庭和工
作,真的是法律规定的还是不敢改变的心态?
如果所有政治领导者和民意代表都认为帮警察加薪是一定对的事情,那这作法至少应该改
回归到地方自治事项上。不要再使用和《公务人员俸给法》相关的加给等事由,改成地方
政府对所属警察及公务人员的福利事项,各地方政府制订相关自治条例,送请议会同意后
,完全自付财源,考试院和审计部自然都无从置喙。
不过,政治真的要这样吗?别忘了,都是纳税人的钱;别忘了,我们也同时在检讨公务人
员的加班费和交通费合理性。
政大公行系特聘教授
新闻来源: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14/36326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