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刚刚已经做出回应了,
陈威仁部长说民间团体如果是免费行善,
会再找协会沟通,
兼顾情理法,协助协会申请许可。
所以看来内政部是有善意要帮助协会,
这也是好事一桩。
内政部回应新闻连结点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1130478-1.asp
※ 引述《mokia918 (mo)》之铭言:
: 火大回
: 行政院主计处对于殡葬产业的定义,为“从事殡葬业、火葬场及墓地服务之行业”。
: 然而,“中华民国善愿爱心协会”做的就是服务,
: 他们没有灵骨塔、没有墓地、没有焚化炉,
: 由志工帮忙引灵、诵经、超度,
: 最后再到“政府认证之火葬场或殡葬业者”进行后续处理;
: 那要不要台湾一堆诵经团也顺便抄一抄?
: 况且,对方都已经成立“协会”,表示都已经向主管机关申请后核可了,
: 现在还硬要成立公司.com是哪招? 法.人.也.可.以.啊.
: 政府还在这边英文字母第 7 跟第 25 个字重复是怎样?
: 台湾殡葬业的商机无限,包含生前契约跟灵骨塔位等等,
: 真要说是挡人财路,一点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