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狡辩只同居一房没通奸 仍被起诉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52岁曾男99年间高姓妻子到中国经商,就引进41岁张女同居,
曾某儿子及女儿都曾见两人共浴、拥抱,高妻103年3月回国,在浴室装监视器拍到多次两
人裸身共浴,两人互擦肥皂、搓洗身体,两人坦承有同居但没通奸,检察官不相信他们的
说词,依妨害婚姻起诉两人。
起诉书指出,52岁曾男是高女的丈夫,育有已成年子女,99年间高女到中国协助胞弟经营
餐饮事业,100年间曾男就把41岁张女,引进位于大雅区他们夫妻的透天厝住处2楼主卧房
,完全取代高女地位,期间曾某儿子与女儿也都曾搬回家住3楼,看过曾与张女共浴、拥
抱等亲密行为,还听爸爸喊张女为“老婆”。
103年3月高女因曾某对她提起履行同居义务之诉(高女胜诉),当月回国,好不容易进屋
(因曾某已换钥匙),看到主卧房内有张女及其他女人衣物,当天曾某反而把高女赶出家
门。
高女提出103年3月以后,曾某与张女3次裸身共浴、互相擦背、搓洗身体的监视影带(曾
男告妨害秘密,检察官给高女不起诉),提告两人通奸罪,曾某与张女均坦承两人有同居
,都否认有通奸、相奸行为,检察官说,两人的亲密程度已不亚与一般夫妻,说没有性行
为谁能相信!依妨害婚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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