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
2.完整新闻标题:
抢救幼儿恶视力 3C产品加警语
3.完整新闻内文:
有关3C产品加注警语报导,国民健康署说明如下:
国民健康署于103年6月5日召开3C产品加注警语产官学会议,
邀集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经济部商业司、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社会及家庭署、儿科及眼科医学会、全国家长团体联盟及3C业者,
共同研商于3C产品本体、说明书及外包装加注警语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警语(于产品本体、说明书及外包装):使用过度恐伤害视力。
注意事项说明(于产品说明书及外包装):使用30分钟请休息10分钟。
2岁以下幼儿不看萤幕,2岁以上每天看萤幕不要超过1小时。
二、3C产品包括电视、监视器/显示器、掌上型游戏机、具显示面版手机等。
之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及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业于103年7月函文业者
能积极配合3C产品加注警语。
依据国民健康署调查,小一近视盛行率由75年3%,而99年已上升至17.9%,
显示我国学童近视问题日趋严重,且随着年龄增加,平均每年会增75~100度,
近视度数像爬楼梯般逐年增加,年纪越小近视,越容易高度近视(度数>600度)。
据临床证明,高度近视易产生早年性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剥离、黄斑病变,
甚至其中10%会导致失明,所以从小预防近视是非常重要的。
国民健康署希望,采行政指导方式,
辅导业者自7月开始加注警语在产品及包装上加注警语。
国民健康署邱淑媞署长呼吁业者及家长共同关心下一代视力健康。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ppt.cc/ABkU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