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2童辩“玩摔角” 日籍家教重判
具有台日双重国籍的男子,4年前性侵一对当时才10岁与5岁的家教男学生,多次强捏2人
下体或以铅笔戳肛,一审被依138次加重强制猥亵罪与加重强制性交罪合并判刑20年,二
审认为次数无法细算,改以接续犯判刑14年,最高法院今驳回男子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25岁男子(在押)于2010年读大学时,就担任2被害人及2名年幼弟妹的英日语
家教及保母,深受被害人父母信任,男子退伍后又回任家教,被害人全家还招待男子到日
本同游。不料前年男子随被害人全家到百货公司吃饭,席间用手机秀出被害人裸照,被害
人父母起疑询问,才知长男与次男从2011年起,遭男子长期性侵,愤而报警追究。
男子辩称和2被害人常一起玩摔角,他对少男身体有兴趣,但非恋童癖者,不服一审被重
判,上诉二审宣称2被害人下体或肛门旧伤可能是玩闹时造成,非性侵所致。
据悉,男子在台湾读完高中与大学并服役,日常生活使用中文没问题,婉拒日本交流协会
提供精通中、日文律师的协助,法官审理时仍指派日文通译出庭翻译,宣判后还问男子是
否清楚判决理由,男子轻声答:“清楚。”被害人父母坚不原谅男子,认为男子身为家教
却性侵学生,应重判。
被告男子的姊姊受访表示:我们相信他的为人,他是无辜的,只是跟小男生玩,我们没有
办法认同判决。(黄哲民、吴珮如/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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