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感谢壹周刊社长裴伟,周玉蔻乌龙指控我收了壹周刊100万元,白痴去“爆自己的料”
,裴社长第一时间,立刻驳斥,澄清我没收壹周刊的钱,也不会笨到自己去爆自己的料。
另针对周玉蔻爆料,我在TVBS主持节目,签约二年,主持三个月离开后,另领了一季违约
金,约100万。
我和TVBS有保密条款,我不能主动透露合约内容,我不想怀疑是TVBS方面泄漏了合约内容
,但我也无法解释,为什么周玉蔻可以拿合约出来讲?TVBS方面,可否帮我说明一下?我
一直很有道义的不谈合约的事,即便冯光远乱爆说我一个月主持费收120万,我也不回击
!一是顾及保密协定,二是感谢TVBS曾给我机会!
但我的保密、道义与感谢,今天反而变成别人爆料的内容、质疑我的资讯,我希望TVBS能
帮我说明,公布我的薪资,以及解约金等资讯,接受大家检验。或者TVBS放弃对我的合约
的保密主张,让我自己说明。
如果TVBS仍不愿主动说明此事,我也尊重,但也没关系,这一点我来感谢一下周玉蔻。我
们先“假设”周玉蔻的爆料为真(是假设哦,我可不证实,免得违反了保密条款)。依周
说,我和TVBS是签2年的合约,主持三个月离开,另领一季的违约金约100万。
先就周的爆料进行数学推算,一季三个月的违约金是100万,那每月约三十多万。
那第一,她就打了冯光远的脸,因为依周说的如果一季的违约金约100万,那么一个月的
主持费大约是30万。而冯光远却说我一个月就领120万,我想问,周与冯的消息来源是不
是同一个,若是,则冯明明得到的讯息是3个月100万,却故意夸大成1个月120万,凭空长
大4倍。这个人的恶意与不诚恳,可见一般。我不证实周的消息的真伪,但我可以告诉大
家,冯比周更可恶,因为他说的数字太夸张,有十足十的恶意在其中,而且他知我受保密
条款所束缚,不能反驳,算计到了极点!
第二,如果周所说的为真,我和TVBS是签二年约,但离开却“只”领一季的违约金。大家
不觉得中间的逻辑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不是二年的违约金,而是一季的违约金呢?如果依
周说的一季违约金100万,那么用“数学”推算一下,二年的违约金就将近800万。中间差
了近700万?我为什么不要求那700万?周的逻辑不就刚好证明我并没有他们口中的贪财?
700万不是小数目,至少对失业9个月的我来说。
我还是要感谢TVBS,真心的感谢,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我一个绝佳的尝试,给我一个历
练主持的机会,这个经历对我很重要,虽然只短短三个月,但收获与成长是难以形容的。
我相信消息若外泄,决不是TVBS公司的本意,也许是其中某些知情的人不小心说溜嘴或什
么的。
我也顺便澄清一件事,我去TVBS,完全是我个人的决定,和马英九总统与金溥聪先生无关
,他们不但没有运作我去TVBS,就我非直接的讯息(不是马金直接告诉我的,而是辗转得
知的),他们其实并不希望我去TVBS,但顾及我已离职,是自由之身,也不便阻拦,只能
尊重。所以,不要再把我去TVBS主持的事,和马金连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