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人一皮天下无难事..
就像高雄那个凤山水果妹,已经卖了20年有了吧(最近已进化到用"投掷"的方式)
(不知道水果妹的请GOOGLE,这里有苹果新闻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26/34729983/ )
警察并不是没有去劝导/驱离/开单/锁她的脚踏车
而是即使做了但一点用都没有,照样活跳跳
水果妹也超有钱的,光户头存款就几百万
(不过合理推断应该不是靠卖水果赚来的)
纯粹就是卖身体健康的,当年纳莉台风来的时候,
她都还可以风雨无阻站在马路旁照卖不误,简直服务业表率。
这种人最难搞的地方在于,警察追她就跑给你追,
等警察不在了又跑回来继续卖,而且她还有好几个据点,A据点被驱离就到B、C、D...
整天跟你玩躲猫猫你就饱了。
她有时候卖到半夜1~2点都还在卖,除非警局为她成立一个专案,
24小时派警察紧迫盯人防守她,那可能还有点效用;
可是这样做又会有个问题,真的要浪费警力在这种咖小身上?
开单,要马就不缴,反正名下无任何财产,不然就是有钱到你开她单她也不痛不痒。
于法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具有强制力的法规可以约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