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千元勾10岁女上床 色男设宴洗门风求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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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60岁陈姓男子2010年9月间搭讪一名年仅10岁女童,问“要不要赚零用钱?”
并以1000元代价要求女童让他“抱抱和亲亲”,女童答应后,自此每个月至少1至3次到陈
男家供他猥亵并发生性行为,陈男还拿手机拍下2人性交照片,女童父母得知后怒告陈男
,陈男除赔偿60万元,还设宴“洗门风”宴请对方父母,士林地院认定陈男猥亵女童24次
、性交5次,今重判他6年6月徒刑,可上诉。
据了解,陈男有家室也有孙女,因女童的老师发现她出手阔绰,一问之下才揭发全案,女
童父母气得上门理论,要陈男不要对女儿下手,但陈男每次遇到女童仍以1000元猥亵、
2000元性交的价码与女童发生性关系,女童父母2012年底才愤而提告。
检方侦查时陈男否认犯案,甚至交出手机宣称没有拍过女孩照片,但检方将陈男手机档案
还原后,赫见十多张两人性交和女童裸体照片,陈男才在审理期间伏首认罪,并赔偿女孩
父母60万元,还设宴“洗门风”与女童家人和解,但女童家人仍不同意给予陈男缓刑,法
官因此判陈男6年6月徒刑,可上诉。(吴珮如/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