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防爱滋扩散 疑遭感染者将被强制采集检体
3.完整新闻内文:
立院社福卫环委员会今通过《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修正草
案,未来当医护、警消人员执行业务时遭针扎或尖锐器具刮伤,且接触疑似爱滋个案,可
强制采集疑似个案检体检测;且意识不清者、新生儿生母不详,及未满20岁者只要本人同
意,经医疗人员评估有医疗急迫性,可不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进行爱滋病毒检测,立院三
读通过即可实施。
高雄医学大学附设医院去年3月因未经1名陈姓患者同意,迳行做爱滋病毒检测,遭高市卫
生局以违反《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裁罚3万元,为我国首例
因医院未经当事人同意检测爱滋病毒的违法事件。立院今初审通过,将来若疑似个案符合
上述强制检测条件,医疗院所可基于医疗迫切性,对当事人检测爱滋病毒。
现行爱滋感染者的治疗费用由卫福部疾病管制署负担,署长郭旭崧今指,爱滋药费负担沈
重,排挤其它防疫经费,该署已积欠健保署60亿元,立院社福卫环委员会今通过《人类免
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修正草案,2017年起爱滋感染者开始服药满
2年后,药品等相关治疗费用回归健保,衍生每年约2240~5000元的部分负担费用,由疾管
署编列预算支应,且比照罕病药物,若使用健保不给付的爱滋检验、药物,也由疾管署负
担。
疾管署统计,至去年底止,本国籍爱滋感染者共2万4111人,其中约1万9500 人就医治疗,
1万4000人有规律用药,每人每年的药费约21万元,都由公务预算支应。
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将爱滋治疗费用回归健保,立委陈节如忧心衍生的部分负担费用,恐
让经济困难的患者难以持续就医服药,成防疫漏洞。疾管署长郭旭崧坚持让爱滋治疗费用
回归健保,除防疫经费运用考量外,更重要是“去歧视”,日本已废除爱滋相关条例,若
不将爱滋病视为一般传染病,就是政府带头歧视爱滋病患。
经协商后,今初审通过立委苏清泉等人提出的修正动议版本,后年起爱滋感染者开始服药
满2年后,药品等相关治疗费用回归健保,但部分负担和健保不给付的检验、药物都由疾管
署编列预算支应,对患者而言,治疗爱滋回归健保后,仍只需负担挂号费,与现行规定无
异。(蔡明桦/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tinyurl.com/o7ff54w
5.备注:
总觉得这条法律有种满满的恶意
有人可以说说看爱滋检验的时间需要多久吗?
如果急救到一半 检验报告出来说"这个人有爱滋"
那是不是医护跟警消可以拒绝救治?
如果是为了补健保黑洞 那就让爱滋药物自费
但是因为业务意外导致感染的人员由健保支付这样会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