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fefree (好自在)》之铭言:
: 您没看错爱国同心将不再101挥舞五星旗,而这是一个中国官员爆料的!
: 因为国民党选输台北市长,所以中共考虑停止爱国同心的行动。
: 但这是有前提的,简单说就是跟“国旗”、“肖像”有关!
: “国旗”= 五星旗
: “肖像”= 毛泽东、习近平
: 万一台湾民众在101广场前损毁、污辱“国旗”、“肖像”无法制止时。
: 没错,万一中国人看到自己的国旗、自己的领导人被污辱被做文章,
: 然后爱国同心不能动手,台湾警察也不能干涉的情况下,只好弃守101。
: 只是“伤人五十自损一百”,爱国同心再怎么说都是推动台独的功臣,
: 台湾民众又如何不伤到自己,去损毁、污辱“国旗”及“肖像”呢?
八卦是损毁五星旗或毛泽东肖像也不会怎样
第 118 条
意图侮辱外国,而公然损坏除去或污辱外国之国旗、国章者,处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第 119 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之妨害名誉罪及第一百一十八条之罪,须外国政府之请求
乃论。
除非中国政府来向台湾政府请求,不然台湾政府不会理也不能理
中国政府不可能告的,因为这样等于承认台湾政府了,
也承认自己相对于台湾是外国了 lol
而且就算告了,马政府自认两岸是一国两区,
不承认中国是外国 (所以不能称中国,要称大陆)
理了等于承认中国是外国,不理则拿你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