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景女主持人与导演有染?判赔30万元
【联合报╱记者蓝凯诚╱即时报导】
2015.01.06 12:36 pm
电视节目外景周姓女主持人前年五月间凌晨与刘姓导演共处一室,经刘妻报警抓奸,提告求
偿200万元,周女与刘都否认出轨,坚称只是讨论节目流程,不过法官认为,屋内晾挂多件
刘的内裤,且刘多次发言回护周女,显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今天判决两人应连带赔偿
刘妻30万元,全案可上诉。
刘妻提告指出,她与丈夫2009年11月间结婚,周女明知刘已婚,仍与刘交往,丈夫前年2月
间开始晚归,后来甚至搬出去与周女同居,前年3月下旬至4月初,刘妻方面拍摄到两人有勾
肩、拉手等亲密举动,明显侵害刘妻的配偶权。
刘妻前年5月14日凌晨偕同胞弟及友人到周女住处埋伏,待屋内熄灯后,报警抓奸,过了几
分钟后才开门,刘以哀求语气表示,“你这样子会毁了她”、“我来扛就好了”等语,刘妻
等人也发现刘的多件内裤晾挂在屋内,周女则戴着帽子往外跑。
不过刘否认出轨,他坚称只是到周女住处讨论节目企画,因妻子与长辈相处不睦,他只好逃
离家庭,但与周女并没有越轨行为;周女也坚称清白,她说,当天是刘来讨论节目流程规划
,因讨论时间冗长,所以刘妻等人到场时,刘还在屋内,且两人衣着整齐。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两人声称商讨节目内容,但排除团队其他同事参与,毫不避讳独处
至深夜,且刘多次发言回护周女,哀求妻子别让周女曝光,以维持主持人形象,而屋内又晾
挂多件刘的内裤,显然两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因此判决两人应连带赔偿刘妻30万元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1709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