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HELF (工作 QQ)
2015-01-04 02:45:35http://www.taipei.gov.tw/ct.asp?xItem=7150601&ctNode=72231&mp=100001
公家机关(北市府) 有处理方式
法条 板友贴了...
台湾导盲犬协会 2011年 在PTT曾经有类似的案例
那次连影片都有...闹到协会网站
但是从头到尾 协会没有人出面解释
协会寄养家庭的成员是不是都领有以下证件之一??
内政部核发之“导盲犬工作证”、“训练中导盲幼犬证”、
“合格导盲犬训练师工作证”或“导盲犬寄养家庭识别证”
(参考中华民国96年6月15日台内社字第09600961231号函)
事隔3年协会应该也有完整的SOP了吧???
这次事件
其实没必要帮分享这么多情绪性字眼的FB...
只是挑起情绪争端罢了
因为这次怎么看
店家违法是事实...
(当事人记得要去检举! :)
PS.第一次虽不会直接罚钱 但是有公权力出面比寄养家庭或民间团体(协会)出面
或事诉诸网络有效果
而且照片中的应该是新的导盲幼犬...(或许是搭配新的寄养家庭?)
协会那应该有一些这类事件的指导原则...
导盲犬养成是辛苦的...
尤其台湾的育成环境又特别差...
※ 引述《Miuramaki (杨梅曲家瑞)》之铭言:
: 脸书看到的 帮忙高调一下
: 台北车站二楼微风 御宴和风铁板烧拒绝视障者带导盲犬入店
: 该店主管说要保障其他消费者的权益= =
: 高调一下这间店
: 缩图
: http://ppt.cc/BRmq
: 脸书连结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935681719777714&set=a.253308398015053.
: 73
: 缩网址
: http://ppt.cc/PpDK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04 02:48:00单纯觉得只听一造说法 而且照片看不出所以然就起抓狂 实在
作者:
cheng14 (不专业经理人)
2015-01-04 02:49:00有导盲鞍的两只是合格的导盲犬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04 02:49:00很莫名其妙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04 02:50:00对 我们看到了穿红背心的狗 跟一个面带微笑的女生以及两位男性 以及一个不认识的人的fb在干谯 然后就要相信有冲突?
作者:
TSbb (贷款三十年债开始)
2015-01-04 02:54:00连D粉再次崩溃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4 02:58:00跟之前讨论的一样阿,法规没有规定店家一定要收你可以回去看看前4篇文章
作者:
acgotaku (otaku)
2015-01-04 02:59:00非常赞同,发情绪性文章攻击,跟用暴力压着人道歉没两样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04 03:00:00有疑问你可以检举,由社会局判断
作者: gohst1234 (阿龙) 2015-01-04 03:29:00
先不谈同理心为何我花大钱开店但我没权利选择客人
作者:
blmp1234 (霸气龟头哥)
2015-01-04 03:31:00你可以选客人 但是你不能限制导盲犬进你的店...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5-01-04 03:36:00导盲犬不是不会离开主人,不让人进去,狗会进去吗?
作者: gohst1234 (阿龙) 2015-01-04 03:38:00
店家有权利选择带导盲犬的客人吗XD顶多只让狗进入?
作者:
blmp1234 (霸气龟头哥)
2015-01-04 03:41:00你可以说 你他妈死盲人 老子不做你生意但是你不能说因为你带导盲犬 老子不做你生意这样懂? 看看讲哪个死比较惨
你可以选择不收客人 那他就可以选择把 事实说出来感官部分交给大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