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
2.完整新闻标题:
人妻携小王上宾馆 称上厕所不起诉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01-03 12:47
〔记者陈慰慈/台北报导〕台北市一名孟姓男子,怀疑老婆秦女红杏出墙,找来征信
社跟监偷拍,拍到秦女与“小王”黎男的亲密搂抱及前年3月、8月两度相偕进 Motel
照片,怒而提告 2人通奸,黎男供称因有肠躁症,去宾馆是为上厕所,加上无其他证
据证明2人有发生性行为,台北地检署予2人不起诉处分。
秦女表示,因老公对她施暴,2人感情不佳,前年1月认识黎男后,他就成为倾吐对象
,强调与黎男只是“好朋友”,因黎男有肠躁症,每次吃饭吃到一半就会想上厕所,
加上她也想找安静的环境诉苦,所以他们才会去宾馆, 2人未有性行为,她也曾找过
女性友人倾诉,但没被征信社拍到。黎男坦言,和秦女去过宾馆1、2次,因他肠胃不
好一紧张就想上厕所,所以去宾馆是上厕所及倾听秦女与先生间的感情问题,否认与
秦女嘿咻。
但孟男提出与妻子间的对话录音,做为秦女外遇的证据,孟男问“为了做爱而做爱?
那你们是纯肉体的朋友囉?”秦女回:“对!炮友!”;接着又说“你遇到他就开始
变得很饥渴吗?我也有给你啊!”秦女回:“我要怎么说?我怕说出来有些话会让人
很伤心”、“做爱就像吃饭睡觉是人的本能”。
检察官认为,整篇对话中显示夫妻性生活并不协调,孟男质疑妻子在外跟其他男子暧
昧, 2人针对该话题针锋相对,对话可能是秦女对性价值观念的抒发?或真的有与其
他人发生性行为?抑或是对老公提出质疑不满而语出反讽?均未可知,而秦女指称是
故意气老公所以随口乱说,也不无可能,因此从录音对话中,难以判定秦女有“小王
”,加上征信社未蒐集到秦女、黎男发生性行为的保险套、卫生纸、性爱照片等证据
,认定秦女、黎男罪证不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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