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内容恕删。
※ 引述《XXXXGAY (版主小妹.有伴.勿搭讪)》之铭言:
: 至于为什么没有水桶公告,因为那位使用者稍晚有用FB丢我私讯,
: 我们讨论沟通后,我答应帮他解除广告文劣退+水桶的处分,
: 所以我就没发出水桶公告了,版务沟通纪录公开应该没关系.
: 图:
我纯粹是来讨论板务处理程序问题的。
奇怪了,你怎么知道那位使用者丢FB私讯给你?
你怎么证明丢私讯给你的是那位使用者本人无误???
莫非只要拿着ID私讯板主就可以了?
站内信不只是拿来交流用的,还可以证明是本人亲诉
还是我用的其实是拨接 现在已经有PTT帐号连结FB帐号的功能了????
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