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踩脚踏车时想到的...
"潜在风险",这个词蛮模糊的...
举例来说,我买一台汽车,车商标榜著主被动安全配备很好~
但我开了5年,某天去保养厂发现安全气囊的线全都根本没有接上
也就是这5年来,如果我出车祸,都是在没有安全气囊保护的状态下
当然事实上没有出车祸的话,实质上我是没有损失,但我的潜在风险
因为没有气囊而提高,这种无形的损失有办法要求赔偿吗?
换另一个例子,如果我跟保险公司买意外险,但业务伪造文书,给我假保单
但实际上根本没替我投保(举例啦XD),这就有两种情况了...
1.我真的出意外,比方说重大伤残可以原本理赔到500万,但因为实际上根本没投保
,保险公司不可能理赔给我。我只能告业务伪造文书,但伪造文书是只能赔偿还给我
所投保的费用,还是能将本来保险能理赔的500万也赔给我?(或是得另外告诈欺或
背信?)
2.我没出意外,经过3,5年后发现业务根本没替我保,这时候一样是告业务伪造文书,
保险费用的部分能还我应该是没有问题,但这3,5年间,我本来能有的意外险保障其实
是没有的,这3,5年间出意外没办法理赔的潜在风险是否也能赔偿一定的价格给我?
好奇想到的,盼有达人能解惑,谢谢~
附带一题,如果国民年金破产,那现在缴保费的人往后能像劳保局提出赔偿吗?
以金流的概念,这几年我钱先给你,你就算全数还给我,我也是损失,还没加上
通膨跟利息...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