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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民思潮声援粉笔女生
逾20,000人联署 不满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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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为名,恫吓为实〉— Progressive Teachers' Alliance 进步教师同盟声明
【全文:http://www.inmediahk.net/node/20141231a】
‘我们认为女生在墙上以粉笔画花,如涉嫌违法,警方应正式落案起诉,由法庭审讯裁决。
但警方选择不以票控,反而申请接管该名女生,这明显和一般处理同类案件如涂鸦的处理手
法不符,令人质疑是以“保护”为名,恫吓争取社会公义而行动的学生为实。’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30075a
14岁女童于金钟政府总部“连侬墙”上以粉笔绘花,被十数名警察包围,并以涉嫌刑事毁坏
拘捕,在拘留近20小时后,警方于昨天在少年法庭向该名少女申请保护令,法庭终裁定少女
需由社署接管并送入屯门儿童及青少年院三星期时间,期间将无法如常上学。
特区警察和司法人员都疯了!法律是用来维护公义,保护市民的。现在却用来欺负学生,保
护当权者,制造白色恐怖。你们真正的疯了!
一场雨伞运动已尽显警队的疯狂行为,特区警队历年建立的威信已一朝丧掉,与民为敌的思
维已如癌症般在警察身上扩散开去,为政治服务的取态已成为警队的最高领导思想,一切以
此为出发点,任何丁点儿的迹象都会引起警方高度关注,挑动他们的神经,然后“有杀错冇
放过”地打压,恐吓,拘捕,甚至无理拘押!
一个纯洁的女孩子在墙上用粉笔画花,要出动十多位警察如临大敌去包围,拘捕?你们还有
脑吗?去捉贼也不见得你们那么落力?14岁女孩是强盗?是杀人犯?画花会危害他人安全?
粉笔一擦便擦掉,对墙壁有损毁吗?
然后法庭的裁定更荒谬!根本女孩父亲反对保护令,并表明有能力照顾其女儿,但法庭仍将
女童判入儿童及青少年院,而法庭是指该父亲因患听障而没有能力照顾女儿,也是“欲加之
罪何患无词”的借口!如法官所判是正确的,所有患听障的父母都要立即把子女交给政府“
保护”?痴线的!他妈的法官,可有良知?连最普通的普通常识(common sense)也没有!这
次是很明显的政治决定,已有悖常理,法律本来也不外乎人情,法官大人,你这一次已不是
人,已甘于堕落,做政治工具了!
要求立即释放画花的同学!
你们听听,多荒诞的情况:释放画花的同学?画花也被拘捕?画花会对他人安全构成危险吗
?画花也被监禁?你们是保护学生还是惩罚学生?这么简单的逻辑也没有,你们配做警察?
配做司法人员吗?配做孩子的家长吗?
这是什么世界?你们不觉得羞愧吗?
同学们,家长们,教师们,士可忍孰不可忍啊!
去!去女童院外声援孩子!揭示特区的荒唐做法,为孩子取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