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ABOUT夜店碱骨尸

楼主: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14-12-31 09:57:52
※ 引述《valorh54321 (站起来吧珍珍)》之铭言:
: 其实去夜店不外乎 就是去消遣 或和朋友聚会
去夜店不外乎
就是去抽菸 吸毒 听吵死人的音乐来损坏听力
去当黑道 打架 争风吃醋
偶尔杀个警察 进监狱蹲蹲 享受多元成家的乐趣
去搞婚外情 一夜情 滥交 劈腿
说穿了就是毒虫+黑道+淫棍的联合国
在这种团体中
有人对于乘机性侵害情有独钟(刑法225 俗称捡尸)
这会意外吗?
: 就是不甘寂寞 需要人可以分享
: 把这几天杂事鸟事抛诸脑后 尽情玩乐
: 但往往在灯光昏暗 酒精催促之下
: 很容易会让人出现 自治力降低 意志力越薄弱道德官会越低
: 在我看来把自己喝个滥醉到无法自理 我很想看你去这样国外喝看看
: 在台湾你是被捡 再国外你恐怕连命都没了
对阿 国外气温低 醉倒在路边容易失温 休克死亡都会
醉倒路边被偷钱包也是常有的事
: 会去捡别人尸体的 就是酒精催化下大头管不住小头
这种人本来就是犯罪预备队 或是本来就是毒虫或黑道
不是一时冲动的关系
: 以为灯光昏暗人这么多怎样也不会轮到自己的侥幸心态
: 要不然就是弱智连法律都不懂一点的
: 这两种人事刚好两种巧合结合在一起 罢了
作者: kenken7389 (躲躲)   2014-12-31 10:10:00
怎么不说日本地铁站天天都有醉倒月台的白领没人捡?
作者: williambox (老电)   2014-12-31 10:13:00
你应该没去过夜店吧
作者: eightduo (honch)   2014-12-31 10:14:00
看你对夜店的看法就知道你是死肥宅没去过夜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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