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香港苹果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41230/53283716
14岁女连侬墙粉笔画花 被判暂入女童院
一名14岁女童本月23日在金钟“连侬墙”用粉笔画花,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毁坏拘捕,警方
昨日以女童父亲无力照顾为由,向法庭申请儿童保护令,接管女童,聆讯延至下月再审;
惟期间女童需暂住女童院三星期,父女分离,无法上学。女童代表律师批评警方制造白色
恐怖,“个女仔有罪你可以charge(控告)佢,但鶽家咁做,系吓埋佢家人,对佢父母系
一种侮辱”。
女童代表律师何珮芝接受《苹果》访问时表示,女童当日被拘留17小时后,警方已表明会
申请儿童保护令,昨日法庭开审。她引述警方在庭上指出当日女童画花事宜,并解读画花
有遍地开花意思;警方又提交女童的家庭背景,指其父无力照顾。女童父亲则在庭上表示
,很想带女儿返家,并承诺会接送女儿上学,“去到边跟到边”。何珮芝指儿童保护令大
多用于边缘少年,如长期离家出走、吸毒或卖淫等,但据她了解,涉案女童学业成绩尚好
,作文也曾夺奖。
不过裁判官认为该父亲没能力照顾,女童暂需判入屯门儿童及青少年院,下月19日再聆讯
,等待社署提交报告。警方回应指,有关案件仍调查中,暂未落案起诉。至于为何向法庭
申请儿童保护令,发言人指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作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