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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逆飙快速道路 害死自己
2014年12月31日
黄男酒驾(左车)撞上银色轿车,当场惨死,银色轿车驾驶受困车内。翻摄画面
【邓惠珍╱彰化报导】
彰化县男子黄在典本周日晚上喝得醉醺醺,驾车逆向上台六十一号快速道路北上车道
开了近三公里,与男子周志鸿轿车对撞,两车车头全毁,二人送彰滨秀传医院急救,黄男
伤重不治,检验酒测值竟高达一点一三五(标准值零点二五),周男则重伤。
处理车祸警员说:“又是酒驾害死自己!”
家属将周男送医照po脸书征求路过车辆纪录器画面。翻摄脸书
被撞驾驶枉送办
彰滨秀传医院指出,黄在典(四十五岁)右侧肋骨全断、双脚骨折,到院前死亡;周
志鸿(三十一岁)肠破裂、右脚骨折,仍在加护病房观察,生命征象稳定。
警调查,二十八日晚上九时,黄男和友人聚餐喝酒喝茫仍开车南下鹿港,本应从彰滨
联络道过快速道路涵洞后左转上台六十一号伸港匝道,因神智不清未过涵洞就左转逆向上
匝道,浑然不知在内侧车道开了三公里,撞上刚与女友吃完饭、欲返回苗栗周男轿车。
周男后方车辆行车纪录器录下车祸过程,两车对撞时,只见车子猛力向上弹跳、接着
冒出浓烟,黄和周都卡在驾驶座上,消防队据报赶往救出二人,但黄已回天乏术。警方指
,周男虽是被撞者,仍须依伤害致死罪嫌函送法办,因其无过失,一般会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