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再祭铁腕!柯P公布226户违建限期拆除“别

楼主: H23324216 (showtime)   2014-12-30 19:27:29
※ 引述《lolololst (wind)》之铭言:
: 这是德政
: 特别是高层楼遇到火灾逃不出去的
: 顶楼本来就是公共空间是给整栋房子所有住户舒压、看星星、火灾开逃生索用的
: 但是都被一堆有势有民代的老K占据
: 拆也拆不掉 很多顶楼违建被不知名人士占用还套门锁当仓库
: 不知情的新住户还以为他们真的是有登记的住家
: 真的有登记吗? 没登记还出租当包租公、包租婆 当你家?
: 占用公共场所出租时还一脸不爽不要租后面有人等的鸟样
: 这种违建通常租金不便宜 过了寒暑租屋季后就水落石出了
: 价格开很高没人租态度也很烂
: 至于迁户籍? 不可能 违建本来就没有法定的登记 当然不可能绑户籍
同意,集合式公寓的顶楼不是大楼公有公共空间吗?
那里通常应该由大楼管委会负责管理
不知曾几何时变成个人专有部分,并加盖出租
租金有回馈给各层楼的住户吗?
如果没有,那根本是侵占共有部分获取不当得利
更别说因此造成公共危险
所以在民法、刑法、行政法上
那些非拆不可...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4-12-30 19:29:00
如果有分就不用拆?
作者: strams   2014-12-30 19:30:00
事实上是可以请求..拆又是另一码事了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4-12-30 19:32:00
有的时候建商会在购屋合约上多增加公共空间的管理条约 约定给旁边的屋主使用 所以有些人一楼会多一块花园之类的 不过这不是黑心建商可以因此多卖地 而多使用空间的人因此要多负担该公共空间的价金对其他住户而言就是少负担了该公共空间的成本所以在卖弄民法前还是先看看社会怎么运作的比较好
作者: lolololst (wind)   2014-12-30 19:36:00
楼上 我遇过更夸张的 房东不是该栋住户也不是持有人但持有顶楼违建和该栋公寓钥匙 这该怎么解释?整栋楼中没有人认识他们 这会不会太扯了
作者: creepy (左招财 右纳福)   2014-12-30 19:58:00
换掉大门锁就好了 又不是住户谁屌他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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