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北市226户违建限期拆,柯:别想关说

楼主: x31x (参拾壹)   2014-12-30 13:11:03
违建这东西真的很棘手
现在抬头往建物看 屋顶没有违建的应该一成都不到
违建在整个台湾来说应该是历史共业了吧
大陆有句话"挡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
老人家的观念就是为什么我不能在自己的家盖东西
他们完全没有建筑法还有各地方县市政府违建查报的观念
想怎么盖就怎么盖
违建的基本概念就是未经申请擅自搭建的就叫做违建
还有增加建物高度或是使用面积情形也是
蛮常见的就是无良的室内设计师或是建筑师
(或许是他们本身也太专业不懂相关规定)乱设计
给你阳台加窗然后打掉内墙
这样就增加室内使用面积 也就是我们说的阳台外推
或是防盗铁窗没有做成篓空 做成凸窗增加使用面积 这样也算违建
还有新使照的建物
建商为了要刺激销售
常见的手法就是在挑高的楼层帮你做夹层
当然建商也不会跟你说这是合法(废话 夹层就是违建)
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就买了 当然违建风险就转到你身上
再来说一下夹层这东西做在室内只有去过你家的人才会知道
所以很多情况都是跟邻居有纠纷 邻居知道你屋内有夹层就检举你
或著是你家有请房仲来估价 你最后不给他卖 他也检举你
现在台北检举管道那么方便 随便都可以检举 几乎已经变成报复的工具了
因为违建这东西涉及很广 大概就想到这样
最后补充一下
如果你家房屋想要修缮或是装潢 千万不要问当地里长
常常也有民众听里长的话施工之后还是被违建
最保障的是直接去县市政府的建管处询问
那边有最正确的相关违建规则可以查询
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不怕被报违建
希望以上说明对大家有点帮助
ps.家中有在装潢施工的也记得敦亲睦邻一下
还有装潢工人素质也要慎选
也是有民众因为装潢工人乱吐槟榔汁 吃便当后乱丢垃圾 造成附近邻居不爽的
作者: dostey (Dos)   2014-12-30 13:12:00
先拆大再小,先拆新再旧
作者: yankeehater (早给拒绝了 谁理你们)   2014-12-30 13:12:00
他是说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建 不是全部违建
作者: WeAntiTVBS   2014-12-30 13:12:00
印象中北市目前是以民国83年完工与否做分界线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14-12-30 13:12:00
先拆蓝的
作者: WeAntiTVBS   2014-12-30 13:13:00
当然前提是是否直接影响公共安全 如果有直接影响就拆
作者: yankeehater (早给拒绝了 谁理你们)   2014-12-30 13:13:00
别忘了新竹的违建前阵子才烧死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4-12-30 13:13:00
加盖的铁皮屋全拆光 柯神赞赞赞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4-12-30 13:13:00
防火巷违建增建,防火巷屋簷,该不会是拆这种
作者: pierreqq (叶子上的风)   2014-12-30 13:14:00
先拆影响公共安全 拆完之后 大概就没经费拆了..拆违建收费要先过才能走的顺... 但.. 挡人财路呀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4-12-30 13:20:00
防火巷问题本来就大于顶加不过才226户,不是说有7万户? 这226户大概是很精华精华到靠关说压下去吧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12-30 13:22:00
226是有公共危险的 全部违建才是7万户
作者: vfgce (小兵)   2014-12-30 13:24:00
全力支持柯去拆,不过我猜顶多意思拆个两户就收手了...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12-30 13:25:00
科p不可能每个都去看啦 一定是下面人去处理 至于确实性就看是不是让副市长或处长去监督吧
作者: ecohsu (Big Swordman)   2014-12-30 13:34:00
拆除要钱 议员会先杯葛这笔钱吧
作者: weimr (小胖)   2014-12-30 14:24:00
有影响公共安全的先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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