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新头壳
http://newtalk.tw/news/2014/12/28/55278.html
2.完整新闻标题:
收费员要年资、劳保 高公局:只能诉讼或修法
3.完整新闻内文:
国道收费员自救会今(28)日先到交通部长叶匡时家抗议,之后又转往总统官邸丢鞋,遭警
方驱离后,最后前往台北车站集合,虽然大批警力在现场待命,但收费员仅高呼口号,即
宣布今天的抗议活动结束。不过,高公局下午则发声明回应,收费员对年资及劳保补偿的
诉求,都已超出现行法令规范,自救会若认为法理可行,可以透过诉讼或修法来争取合法
权利。
约150名收费员中午即开始进行抗议行动,经过多处喊话、被警方载到国父纪念馆后,收
费员们又转往台北车站集合,并在外面高喊“要年资、补劳保”等口号。收费员认为,政
府迟迟不愿回应他们要求补回年资、劳保损失的需求,若再无人回应,不排除持续抗争。
不过,高公局表示,为协助选择远通公司转置工作之收费员积极找到工作,远通公司于12
月24日提出“转职补助计画”,正是依自救会提出的“多元安置”诉求(包括国家提供约
雇职缺、远通电收公司提供职缺及收费员自行就业,且由远通公司补足薪资差额等)之具
体回应。
高公局指出,配合国道实施计程电子收费精简收费员,除依法发给离职储金或资遣费外并
争取加发或补足7个月薪水,在现行法令中已提供最优渥之给与。但收费员自救会要求
2008年以前不适用劳基法的年资及不适用劳基法的人事费收费员年资均比照劳基法办理,
已超出目前法令规范且无法溯及既往。
高公局说,收费员接受远通公司转置工作所发给薪资差额,经劳动部同意纳入劳保月投保
薪资计算,又2009年1月1日劳工保险条例修正施行,当符合请领老年给付年龄时即可申请
,即使已离职退保多年,所有参加劳保年资均可采计,因此收费员不会因转换工作等因素
造成劳保年资损失。
因此高公局呼吁,收费员自救会对于年资及劳保补偿之诉求,均已超出现行法令规范,若
自救会认为法理可行,可透过诉讼或修法方式争取合法权利。高公局还批评,近来收费员
占用国道或攀爬电子收费门架,及赴台北车站与官员官邸抗议事件,均由“特定团体人士
及非收费员”介入,影响收费员形象,且造成搭乘大众运输之不便,并严重影响其他民众
权益及居民生活。
高公局说,已要求远通将所提“转职补助计画”,以挂号书信寄给目前尚未在职约269位
收费员,并已责成各区工程处关怀小组转知收费员此一讯息,并分区办理补助计画说明会
积极协助,期望仍有工作意愿之收费员积极进行职缺面试应征工作,早日回归生活正轨。
这应该也是为何收费员诉求受到的评价两极化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