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网虫”判刑 2字赔1.5万元
吴姓女子不满陈姓男网友电话骚扰,脸书上指对方是“钻法律漏洞、专拿和解金生活的网
虫”,遭对方控告妨害名誉并求偿,一审判决有罪并判赔1万5000元,为少见骂人网虫遭
判刑及判赔。
陈指出,去年间吴女在社群网站上贴文,指他是“钻法律漏洞、专拿和解金生活的网虫”
,并说遇到这个人要“保持距离”、“他每天到我家附近站岗,烦死了”,“请用力分享
,别让自己和女性网友身受其害”。
陈认为吴女的贴文已经构成诽谤,除控告妨害名誉并附带求偿名誉损失8万元,刑事部分
经法院判决罚金3000元确定。
吴辩称,去年陈的母亲约她母亲见面,说要娶她,她的母亲告诉对方,指她精神状态不好
,若要娶她,要考虑。没想到陈开始打电话骚扰,才会上网骂对方。
“网虫”有网痴及以电脑犯罪的意思,法官认为已构成诽谤。而“钻法律漏洞”、“专拿
和解金生活”是否构成诽谤?法官表示,能够钻法律漏洞,对法律一定很熟稔,能游走于
法律之间;而能拿到和解金的,也都是有理的一方,因此含有褒扬的意思。
法官认为,陈不是法律专业人,无法体会此褒扬意味,仅单纯认为损及社会的评价,不过
陈要求赔偿有理,但以赔偿1万5000元为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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