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
2 小时前
党主席一个换过一个,法界前辈组成的仲裁会,可从来没多大变动。
大家如果不是那麽健忘,应该会想起:我对仲裁会太容易被利用,也太好用,不只一次提出
批评。
今年罗文钦案和上次议员跑票案,“用”仲裁会当成救命符的主使者,可能不是同一批人。
但结果一样:
即便民进党从主席到中执会、中评会以雷霆万钧之势使出的断腕之举,最后都让嫌犯利用仲
裁会这个保护伞脱身,而功亏一篑!
嫌犯的回报,就是手上掌握的全国党代表选票,和从此之后的誓言效忠。
民进党党章关于仲裁会:
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置委员十一人,由中央常务执行委员会推荐学养俱佳、立场超然、处事公正之
党内外人士,由全国党员代表大会通过。
仲裁委员为无给职,任期与中央常务执行委员同。
仲裁委员互推一人为主任委员。
仲裁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仲裁本党中央机关间之重大争议。
(二)仲裁本党地方机关与中央机关间之重大争议。
(三)仲裁本党党员与中央机关间之重大争议。
(四)在仲裁重大争议时得解释党章。
本党仲裁条例另订之。
最后,我要请问那位在电视上大喊:“震惊!痛心!”的同志,要不要顺便也承认:
前次跑票议员被开除党籍后,你们干了什么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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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