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市区天桥野战12岁女友 少年判刑
3.完整新闻内文:
嘉义市18岁高职毕业、从事修车工作的萧姓男子,和读国小六年级12岁女童,去年6月5日
晚上11点多,在友忠路和友爱路口的天桥上,发生性行为,事后被女童导师发现,由学校
报警处理。嘉义地方法院结判萧男1年8月徒刑,缓刑3年,缓刑期间保护管束。
判决指出,萧男到案坦承犯行表示,和女童是男女朋友,因年轻气盛,当晚是情不自禁,
无法控制情欲,且在女童没有反对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单亲家庭的女童和妈妈也证
实两人是情侣,加上女童母亲表示愿意原谅萧男。邻居表示,萧男和女童是邻居,从小青
梅竹马,是男女朋友。
判决指,萧男和女童虽是男女朋友,但和未成年发生性行为,依《刑法》第227条,与未
满14岁之男女发生性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考量萧男没有前科,且犯
后坦承态度良好,从事修车工作,未婚,没有兄弟姊妹,母亲过逝,现与继父同住,由于
和女童是情侣,因陷于情愫而发生性行为,若依法判处犹嫌过重,因此依刑法第59条减轻
其刑。(徐彩媚/嘉义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227/531836/
5.备注:
还有青梅竹马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