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pumashen/posts/10154941413440654
沈伯洋
【犯罪是不是私德?】
这几天看到蛮多人提到为廷过去的犯罪是私德的问题。这听起来很有说服力:我们对于公
众人物应该着重在为政的能力,而至于其他层面未必需要我们关心。这个论述吸引人的地
方在于,为廷确实有很多对于苗栗的深耕与政见,暂时撇开胜选机会不谈,很多人确实著
重为廷“政治”的能力。
但是,犯罪很难是私德。因为犯罪已经造成法律上利益的侵害。当然,这个法律上的利益
有多重要可以深谈,但是造成的侵害确实已经成为一个公共议题,所以现在应该要问的是
,性骚扰的法益侵害,是不是必然造成一个人政治能力的低落?是不是使为廷完全不适格
?
【性骚扰的历史,是否政治人物不适格?】
我之前有写过一篇性侵犯的再犯率,倒是还没写过性骚扰的再犯率。事实上,如果以性别
政治的角度来看,全台湾一堆性骚扰犯。甚至那种每次在Beauty版下面推文写“想干”等
等的乡民,基本上都是性骚扰,只是到底有无符合法律定义的性骚扰而已。如果要广义地
定义性骚扰,那么性骚扰的再犯率确实比性侵犯还高。因为他广被接受,但只有特定型态
被独立出来放在法律上。
那么,我们要问的是,性骚扰的再犯率高,是不是就代表政治人物不适格?
那就要看我们对为廷的期待是什么。我不知道大家的期待是什么,但我对于为廷的期待是
新世代的转型正义。
那么我们就要来看看,我们要求的正义有什么?去改变资源分配的不正义,文化资本的不
正义,身分制问题、历史观的蛮荒等,这都是被投射在为廷身上的期待。
那么性别议题是不是属于这种不正义?是的。
性骚扰常态化的主要根基,根本不是什么人格,而是一个社会氛围,一个社会对于女性贬
低的氛围让性骚扰可以常常被正当化,可以让“硬了”“想干”等等修辞被正当化。对于
性别不正义没有认知的人,很容易只根基于自己的情欲犯下广义的性骚扰。而对于性别不
正义有所认知者,比较容易有自制,去控制吐到嘴边,身体却很诚实的欲望。
党国造成的不正义是应该被打破的,被党国教育体制下洗脑的人常常无法认知这一点,而
性别不正义也当然应该被打破,被性别不正义长期洗脑的人常常无法认知这一点。
所以,其实最后的关键是,为廷需要知道,他过去所犯的过错,就是一种长期不正义的附
随恶果,一个长期被社会正当化的恶果,这跟党国体制所造成的恶果,并没有两样。唯有
在这点上有所认知,就能有所克制。我们长期在某种教育下长大,要做到性解放是极其困
难的事,但如果能够认知到“自己的情欲所能造成的恶果,跟其他不正义体制下的行为是
类似的”,这样的反省机制就至少能够让做人一致化。而这样才能够让大家相信,为廷你
有认知你所要打倒的恶。
因此,这不是一个和被害人道歉就结束的事情,也不是退选就结束的事(退选反而让事情
更快结束啊)。而是需要正视:在长期性别压迫的体制下自己所做出的行为,竟然没有反
抗这个性别压迫体制,竟然自己顺从了性别压迫体制。如果能够对这点做出反省,那么我
们才能看到原本要挑战不正义的为廷。这样我们才能往下来讨论政治人物适格问题。
【性骚扰和外遇不同?】
所以,我们常常在讲吴育升,在讲外遇。
很多人会说,外遇跟性骚扰不同。后者侵犯人的身体,前者是两情相悦。
其实不是的。当然就法律的观点,外遇是善良风俗的犯罪,确实没有被害人,但是从整个
性别压迫的体制来看,原配不折不扣就是性别政治下的被害人。这个被害人,跟性骚扰的
被害人,都是“同一种社会氛围产生的被害人”。而这些被害人,都是在性别压迫体制下
(也有可能女对男,看脉络),一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欲造成的伤害。问题只在于,我们
用刑法来处理的底线在哪里而已。
吴育升无法控制自己的小头,加上对性别不平等没有深刻的认知,所以做出伤害原配,以
及加深性别控制的事件。我对吴育升的不满,当然包括一堆其他无脑事件,但是如果单单
就这件事来说,我看到的不是他的情欲,而是他对性别不平等的无知。而他的这种无知,
也最后反映在他所提倡的各种不公不义上。
很多人对于社会不公不义有很强的认知,对于性别不正义却无所认知,是因为对照组太少
。我们对于社会不公义的许多事多可参照欧美诸国的人权做出比照,但对于性别一事,却
常常无法做出有效的对比:那是因为性别不平等的问题严重性远超过我们想像,甚至连进
步国家都无法有效处理。这个问题原因很复杂,但说穿了就是因为他牵扯到人类深层欲望
。而我现在讨论,是根基于已经形成的“性史”上。
【最后】
所以,我并不在意为廷到底应该被人格侧写成是什么,他的过去他最清楚,不是我们看看
新闻,跟他聊聊天就能够重构,有些评论甚至都在胡说八道。而犯罪学者都知道这种事情
的恣意性。
因此,我只能说我对他的期待是什么。我只能说,他所犯下的事情,是长期社会氛围所造
成的重大问题,而他却没有对出这个重大问题做出我们期待的反应。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反
应是很正常的,但是在现阶段,应该做出更深层的检讨跟反应:不只是对被害人的道歉而
已(被害人的受伤程度其实反而是被社会氛围和性别教育程度所决定,处理过性犯罪的人
应该知道),而是要挑战整个社会氛围,深深切切地让大家知道,“不去抵抗性别不平等
”是不正义的,而且这跟“服从党国价值”一样的不正义。都是我们要在公领域奋斗的事
情。
当对于这些不正义有所认知的时候,我们才能够相信我们可以继续朝转型正义走下去,不
是吗?而我们不是正有机会挑战吗?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09:00摸奶先怪社会 你我都推了一把
作者:
mc12355 (低知识分子)
2014-12-27 17:10:00看到这种文都要先等前五楼贵宾入席才敢推文
作者:
oklagg (kevin)
2014-12-27 17:11:00袭胸 长期被社会正当化?
作者:
guhong (小瘦子)
2014-12-27 17:12:00你我都摸了一把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2:00
推这篇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12-27 17:13:00基本上袭胸被画进性骚扰本身就很怪 那个强度也可能到强制猥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13:00可以把个人的性犯罪行为牵扯到党国教育 这LUB真厉害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3:00
前几楼风向带真勤,这篇根本没护航陈为廷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14:00最好没护航XDDD 护廷13对连中文都看不懂吗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5:00
大概一堆人都推文推过“硬了、想干”,被讲到脸上无光吧
作者:
YSJ543 (胜利组的人生)
2014-12-27 17:15:00哪位? FB爆挂??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6:00
说这篇在护航的才看不懂中文吧
粉粉自己去fb看不够 还到处po 把八卦当心得版了吗?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17:00你要不要看完再来说没护航阿 中间有段硬是把过错究责到社会zzzz
作者:
heylisa (嘿嘿~A_A)
2014-12-27 17:17:00跟KMT依样 都是利大于弊 好棒棒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8:00
他直接说陈为廷的作法违反正义你还看不懂吗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18:00所犯下的事情,是长期社会氛围所造
作者: ponyon (失恋) 2014-12-27 17:18:00
有些人的逻辑好像不大好XD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19:00
长期社会氛围对女性的性自主权本来就不友善,讲事实你也跳脚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4-12-27 17:20:00然后这跟他去摸奶有关系? 是这氛围较他去摸得?不是某个东西是事实就可以把其他一起牵扯进来zz
作者: isolalin 2014-12-27 17:23:00
他是在说陈为廷也是仗着这种社会氛围不认为自己做了多严重的事,一犯再犯,而不是社会要他去摸奶,你是读到哪里去看结果不就知道了,若不是陈出来选被爆料,要是他不出来选,根本不会为了屡次性骚扰付出什么代价,社会会给陈为廷什么教训才怪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12-27 17:38:00柏洋这篇要给嘘,咬文嚼字舞文弄墨卖弄术语隐讳护航把很简单侵犯他人自主权的问题复杂化,模糊化,在使用一堆
作者: bt187231 2014-12-27 17:39:00
社会氛围哪有《正当化》这些发泄的词汇?我们顶多宽容这些词汇而已。从文中我看不出为什么不能是人格的问题,而一定是模糊的社会氛围问题。今天一个不选举的人被人举报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12-27 17:39:00术语试图增加自己文章的说服力,这种写法跟魏扬那篇如出一
作者:
YSJ543 (胜利组的人生)
2014-12-27 17:39:00专业技能:似是而非,转移党国社会氛围 ,大家都推了一把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12-27 17:41:00撤,全文避重就轻,令人失望透顶。他的行为已经接近强制猥亵,我不相信身为刑法老师的puma分不清强制猥亵着手犯跟性骚扰的定义?puma老师我也买了你好几本书,看到你这种见解就跟王丹一样失望,我想,如果换成是王炳忠,可能你的文章就不一样了
作者: arthurbitch (陈皇帝) 2014-12-27 18:00:00
老师推
骂到很多把自己在网络上意淫行为合理化的乡民,风向吹错
这篇没在护航啊……现在只要专注讨论结构问题但不骂陈
一堆乡民总是将性别物化,认定自己的观就很合理,呵呵~
作者: bt187231 2014-12-27 18:03:00
台湾的社会氛围并没有合理化性骚扰…
就变护航了。如果台湾舆论只停留在个人道德与触法的批判
作者: bt187231 2014-12-27 18:13:00
标准不一本是常态,我更好奇这种模糊的社会氛围或社会结构要怎么定义。
作者:
v5270 (要飞了喔)
2014-12-27 18:25:00弱智
作者:
tdkblur (☑☜′▽‵σ☞☂)
2014-12-27 18:29:00其实看了落落长一篇还是抓不到重点在哪?可以先讲结论吗?
本来就是护航文 莫名在那探讨社会氛围检讨理论之类的立场中立的人看到性侵犯 会去想这些学术名词在狂解释?
这很台肯好嘛 老师明明标准就很一致 那时也有帮014判决说话(应采法定职权说,但是法官对扁案和014标准不同) 另王炳忠和陈为廷本来就是不同的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