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湾来鸿:同志婚姻合法长路漫漫

楼主: thouloveme (赫赫)   2014-12-26 10:17:16
台湾来鸿:同志婚姻合法长路漫漫
严思祺
BBC中文网台湾特约记者
2014年 12月 25日
台湾立法院初审婚姻平权法,对于同志结婚合法化的看法南辕北辙,正反主张交锋,难达
共识
台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日前安排审查《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由于这次修法的
内容攸关同性婚姻能否合法化,以致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和争辩,更创下东亚国家
史上首次在国会审查婚姻平权法案的历史纪录。
不过,由于高度争议性和敏感性,不少立法委员回避拒审,更由于朝野歧见过大,以致审
查并无进度。就连马英九政府内部也是明显不同调,法务部持反对意见,立场和行政院性
别平等处相左。
由民进党立委尤美女、郑丽君等人所提的《婚姻平权法案》,旨在修改《民法》亲属篇、
继承篇部分条文,将现行“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规定,改为应由“双方”自行
订定,拿掉性别特定用语,允许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时修正收养规定,赋予多元性别配偶
拥有平等收养子女的权利。
现行相关的法律用语也将修改,也就是《民法》条文去性别化,将“父母”改为“双亲”
,“夫妻”改为“配偶”,“养父养母”改为“养亲”。
一旦通过修法,台湾将成为亚洲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歧见与争议
但是,审议过程中,执政党国民党立委持反对立场,和民进党立委激烈交锋,双方没有共
识,无法进入法条实质审查,不欢而散。
国民党立委吕学樟表示,他先前看过同志运动影片,“惊心动魄,非常可怕”,他们要把
夫妻改为配偶,打破一夫一妻制,把男女拿掉,“同性结婚可以人兽交”。吕学樟说,这
将是千百年来家庭伦常的沦丧,让社会价值观崩溃,仓促修法恐成为历史罪人。
国民党认为,应加开公听会广征民意,争取社会认同后再进行相关修法。
吕学樟的“人兽交”之说,引起一阵哗然。民进党立委尤美女痛批,《婚姻平权法案》是
尊重一夫一妻制,并包容同志婚姻,“人兽交”说法是污蔑同志。另一位民进党立委郑丽
君说,谁有资格剥夺同性恋者结婚的权利?
列席报告的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社会上对于同性婚姻仍有诸多歧见与争议,不宜
贸然修法,否则恐造成社会对立。
陈明堂并且举出四大理由,坚持反对的立场。他说,同性婚姻有违亲属人伦观念、违反亲
子关系的血统真实认定原则、影响身分继承的顺位、须配合修正法令甚多,所以不宜贸然
纳入《民法》规范。
根据法务部统计,法律中采用夫妻、父母、祖父母和曾祖父母的用语多达109种,涉及342
条法条,牵涉范围广泛而且复杂,如果直接将夫妻或男女改为“双方”,将是一场灾难。
相较于法务部态度保留,行政院性别平等处在报告中指出,针对台湾施行联合国《公民与
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
公约》,国际专家审查后指出,台湾缺乏法律上对婚姻家庭多元性的认可,建议修订《民
法》承认多元家庭。
申请释宪
面对如此高度争议的议题,民间团体同样意见两极,激烈叫阵,使得立法院场外和场内的
辩论,同样尖锐。
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在立法院前抗议修法,他们高喊:“同性婚姻,不是人
权!”、“婚姻定义,不容改变”等口号,手中布条标语上写着“同志收养,孩子遭殃”

相形之下,“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同志人权法案游说联盟”等团体呼吁立委尽速
通过法案,让每个人能不分性别享有婚姻平权。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执行长许秀雯说,台湾首位出柜同志祁家威同性婚姻案日前遭
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他们将提出释宪案,寻求大法官解释,以确认《民法》禁止同性结婚
是否违宪。
支持和反对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台湾民间团体,先前已分别在台北举办过大规模的游行,表
达本身的要求,以争取社会大众的支持。
事实上,早在2003年民进党立委萧美琴就已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当时无法争取到
多数立委支持,草案无疾而终。
十多年过去了,立法院初审未竟全功,社会正、反团体依然激烈交锋,同志婚姻合法化在
台湾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自2001年荷兰成为全球第一个设有同性婚姻的国家以来,目前共有16国认可同性婚姻,其
中包括加拿大、法国、英格兰和韦尔斯、挪威、丹麦、瑞典、冰岛、比利时、西班牙、葡
萄牙、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南非和新西兰等国,并未包括任何亚洲国家。
(责编:路西)
BBC中文网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4-12-26 10:20:00
比起同性结婚废死推动更久更用力应该先过废死再讨论这
作者: POPunk (POPunk)   2014-12-26 10:20:00
哪个有同性婚姻国家有全体共识过
作者: maybeisd (告诉我)   2014-12-26 10:22:00
干一定要过啊 !!
作者: MacOSX10   2014-12-26 10:25:00
找块地给他们建国比较快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4-12-26 10:27:00
最好笑的是..上几篇爆挂的吴育升和护家盟站在一起的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4-12-26 10:48:00
滚出台湾比较快
作者: swow (planet)   2014-12-26 11:11:00
没有人权概念的恐同分子真的自己去建国比较快,顺便禁止其他宗教多棒啊~~~ ;)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击)   2014-12-26 11:11:00
同志污蔑婚姻就可以喔,扮家家酒是多缺小孩阿
作者: windabele   2014-12-26 11:36:00
只要有基督、天主教之类的,可能就不好推动
作者: h70575 (豆乳)   2014-12-26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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