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1 :苗栗人喜欢违停
资料来源1 :
http://nopow.blogspot.tw/2014/10/blog-post.html#more
苗栗的竹南、头份等地常有检举达人大量举发为廷,每月动辄上千件,
警方依规开罚也引发反弹,天资聪颖的立委陈超(级聪)明发现机会,
立即提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
举发期限从违停日起3个月减为7天,逾期不受理,火速获三读通过,
府院也都支持。苗栗违停人齐声叫好,决定让陈超(级聪)明下次再第一高票当选,
因为陈超(级聪)明无时无刻不敢忘怀违停选民的付托。
资料来源2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30/407726/
提案修法的国民党立委陈超(级聪)明认为,
提早举发为廷可避免他一再摸奶,违停有助社会安定。
陈超(级聪)明原建议举发为廷期限订为3天,交通部则希望1个月,
经由双方协商后,将举发违停期限定为7天。
说法2 :苗栗人不喜欢为廷
资料来源 :
如上,还有八卦版一大堆,自己找。
赞曰:
为廷摸奶是不该
违停开单却乱该
大埔石虎应犹在
鬼岛苗栗哇唔宰(台语:我不知)
问:苗栗人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违停/为廷?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