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har99 ()》之铭言:
: 陈为廷是袭胸累犯 名律师吕秋远:他更需要心理上的治疗
嘘 dctzeng: 民囧党的蔡仁坚判无罪都不被支持选市长,标准要一样吧 12/25 00:10
嘘 deepdish: 又不是没去看医生 吕大律师有看过人家的诊断书吗? 12/25 00:11
嘘 cliffcliff: 这些人 真的很爱写一堆文章炫技 呵呵 可悲 12/25 00:14
嘘 steve17: 真恶心 台北选举一堆南部的喊烧也没看说交给当地选区判断 12/25 08:23
嘘 alladult: 杀人放火,黑道立委一堆,没人骂过,真是冷处理 12/25 08:26
→ mindming: 楼上你突破天际惹 12/25 08:27
→ mindming: 楼楼楼上你突破天际惹 12/25 08:27
我看了一下这个版,是真的有人支持陈为廷。还在犹豫的人可以去WOMENTALK板看看别人
怎么说被性骚扰的经验。 (以上推文来自两篇文章)
挺他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死忠太阳花学运参与者,抱歉,不是我要硬扯上学运,挡住服贸,
唤醒台湾公民意识很了不起,但是现今仍支持他的人,动机上来做个分类,我第一个
想到的就是那些和他最接近的“战友”,大家也见到了,那些社运团体、学运核心
成员都发文支持陈为廷,连“妇女团体”都间接安慰陈为廷。这些人是会上ptt的。
首先有个很大的问题,“治疗”到底有没有用?
请别忘了陈为廷不是初犯,若是初犯今天不会整个爆炸开来,多数人都会能原谅他。
也请不要忘了很重要的一点:如那个作家贝利说的“很多女生被性骚扰都不会报警”
,而陈为廷“被抓到”两次,那么没被抓到的请问是几次?是0次的机率有多低?
陈为廷初犯是三年前,第二次两年前,距离今天很久吗?没有!
再来说说所谓的治疗。我手上有一本很多年钱买的《性犯罪心理学 心理治疗与评估》
早看很久了,但对其中许多内容我很难代入自己的实务经验或现实世界去解释,
这些理论都是观察自现实世界后的“推论”,必须完全相容于现实世界才称得上“正确”
,否则就是理论该修改,然而很多人只会指责你“读得不够,读够了现实世界就转弯了”
,他们认为现实世界只是照着理论发展出来的,而不是后者附属于前者。
书本上说强暴犯要的是权力而不是性,或者说他们是把性当作附属品。可是许多男性在缺
乏与女性有情感上的互动的时候,再性幻想面就会以一些宰制如sm或强暴性幻想之类的
方式来满足,但他们要的还是“性”,他们和那些强暴犯的差别只在于他们没有
真得去做出来而已。所以到底哪个是附属,哪个是本体?又或者根本就是性的一种方式?
比如性之于“占有”,在sex板就一堆了,但他们可不是强暴犯,攻击而被攻击者痛苦
但逃不开,就是满足他们“占有”的一种途径,但这很普遍被当作是性的一种方式,
这部分就同被那些学者说“不是性,是权力”的“占有、支配”
所以这部分就只是那些学者自己的“推想”,他们没有办法直接去“解读”研究对象
的脑海。
书上面有一份“个案”的危险项目列表,我把大意说给你们听
“专家”们把性犯罪者的人格和成长史,归纳出一些他们认为是原因的原因
比如被女性家人的讽刺和批评、认为两性关系中女性是强势的、求学经验受挫、
缺乏自信、宗教引发得冲突
我想问,有几个乡民没受过上面这些“苦难”?你们强暴过谁了吗?
99%的乡民都没有吧?
那么何以上面这些“人格因素”会“驱动”并“造成”一个人去当强暴犯?
还是根本就自己性欲高涨又把持不住,找一堆借口来洗脑自己合理化后跑去犯案?
一堆看过这种“性犯罪教育”的女学生,很喜欢拿这个“迷思”来当作是“强暴和性无关
,要的是权力”的说词,我说给你们听,你们这些乡民尤其是男性一定一目了然
看得出来问题在哪
“性欲高涨不会自己去打手枪看a片解决?所以你要的是权力不是性”
乡民们一定都知道打手枪看a片和实际做爱感觉差了几百万倍吧....
不过他们认为那是很合理的“解释”,甚至一些专家也喜欢这样教他们的学生
不过在“治疗上”他们有对患者进行一些修正扭曲观念如强暴迷思、增强对受害
者同理心的“治标”,这是多少有点用的,但不是绝对,刚刚看这书上的一份
约二十年前的统计是18%降到13%,有降低,但绝不是“不会再犯”
另外是我真正想说的部分。社会学系的学生总喜欢说这些犯罪者很可怜,
动机就是他们的背景、早年遭遇,这些大家看他们废死的论述就知道了。
本来大家都觉得他们是单纯的这么认为,但我的脑子很擅长作横向联想和比对,
我是否可以问一个问题?是否社会系学生不少人都有过犯罪“背景”或间接的背景
,作那些“同情”、“美化”加害者的研究者们,是否亲人有受刑人,
所以在论述建构上才篇向这个“方向”?间接去为自己或亲友开脱和美化?
刚刚提到“背景”,实际上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一直有个问题:太过于美化加害者,
这个问题有不小部分是,那些学者几乎都没实务经验。
如暴力攻击犯的“背景”,他们只说是“小时候受过虐待,长大后对别人施暴”,
他们把“小时候受虐”当作是“原因”,却不知道是“为何驱动”,
还当作是一种病,在废死议题上并被拿出来当作“犯罪者都超可怜的是社会上的弱势者”
的论述根据,而“社会系”就是最爱这套的。
实际上“原因”很简单,小时候受暴,缺乏公权力介入,心灵严重受创又忍无可忍,
成长中尝试以暴力自保,成功打退长久以来的施暴者后,洋洋得意,并以此作为
与他人互动的方式和自己的人际地位来原。
以上是一个有实务经验的“异端”犯罪心理学家作出来的,然而无法兼容于主流犯罪学
那些把罪犯讲成一种莫名疾病的论述,然而只有这套才能带入现实实务经验里面。
原因?刚就说了,那些犯罪学专家几乎都没有实务经验,都靠想像。
然后,社会学系和法律系最喜欢强调一种“冲动”迷思,把这些攻击讲成好比是
心神丧失一样的不可控,然后开始讲的加害者好可怜喔要同情他们,受害者和社会大众
都超无知,不肯原谅家害者真是可恶到极点了
(所以我今天突然恍然大悟...你们社会系的有多少人本身或周围有做过"那类事情"?)
那个Athens异端犯罪学家,有实务经验的,则不这么认为,他认为是那些人当下决定
采取攻击行动。
我自己的实务经验,我弟弟,脾气差,几年前讲话喜欢恐吓要打人,有时候也作势
要打人,有几次真的在家里面和家人打架,某次,他呛我哥,还真的动手打下去,
结果他直接被压制在洗手台上,那天后,我再也没看过我弟弟又“发作”过,连讲话
都不会在呛说要打人了
奇怪?我弟弟不就是那些犯罪学大师和社会系说的“无法控制的冲动好可怜的施暴者”吗
?怎么那天对人施暴却受挫之后,就整个转性,突然可以“控制冲动”了?
(所以我一直很反感那些美化加害者的“犯罪学大师论述”,根本豪洨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