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陈为廷凭什么?

楼主: rivius (蜩泣くと顷)   2014-12-25 00:46:30
※ 引述《simonjen (狂)》之铭言:
: 性骚扰确实是蛮烂的一件事,完全的侵犯了他人的人权,
: 不过这就有一个有趣的问题出现了,
: 先让我们想想法律的意义?
: 法律的意义究竟是惩罚人还是要教化人民?
: 如果法律的意义只是在于惩罚罪犯?那我们又何必给他们自新的机会?
: 那如果法律的意义在于教化,
: 那我们面对已经接受过法律制裁的人是否该给他一个机会表现新的自己?
: 在我的看法我们的法律把人分成可以教化和不可以教化。
: 所以才有所谓的终生监禁与褫夺公权力终生!
: 既然一个人没有被判决终生监禁或褫夺公权力终生那表示法律看他是有教化的意义。
: 而是去支持立法让我们能更有效的罢免不适任的立委!
: 说了那么多,我们现在有一个机会可以改变,
: http://ppt.cc/O0gp
: 一起参与联署吧!
台湾人就理盲滥情啊
问两个简单的问题
第一 如果你有女儿或儿子 你会希望你女婿或你儿子曾经是个痴汉吗?
第二 如果你觉得痴汉摸人一次奶没什么 你愿意你老木 你老婆 你女儿让人摸一次奶吗?
法律可能可以达到教化目的 但是为什么我们要选一个曾经作奸犯科的人出来冒险?
如果他没改过 是不是等于让他获得更大权力威胁更多无辜女性?
社会是很现实的 所谓付出代价不是出来哭哭就了事了 更不是什么缓起诉就没事了
前科是会跟着你一辈子 你必须要承受别人异样眼光活下去
当你决定伸出那肮脏的手去侵犯他人时 就代表你已经失去和一般人平起平坐的权利
对这种人宽恕就是对那些受害者残忍 甚至是造成更多受害者!
只不过是个参与过社会运动 敢丢鞋子的小鬼
符合这两个条件又不是痴汉的人我想没几千也有几百
有更好的人 何必执著?
作者: s940255880 (GSD)   2014-12-25 00:49:00
我啊
作者: Rivera (里维拉)   2014-12-25 00:50:00
而且他不是犯一次而已没爆出来的可能也不少
作者: pm2001 (做个盾牌眼球兵吧)   2014-12-25 00:55:00
所以想想这几十年我们都选了哪人些出来 其实很可怕
作者: akang026 (aqr1221)   2014-12-25 04:23:00
丢鞋又不是什么政绩战功。是不当宣泄情绪,自私无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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