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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兼营副业 要课奢侈税
财政部指出,住家兼营家庭手工艺副业,即使免办理营业登记,仍应视为是营业用房屋,
非属自用住宅,持有未满二年出售者,要课征10%到15%不等的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奢侈税
)。
依据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售持有二年内的房地,若其与配偶及未成年直
系亲属名下仅有一户房地,已办竣户籍登记,且持有期间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者,可免课
征奢侈税。
但仅有一户自用住宅者,利用自家从事免办营业登记规定的家庭手工艺副业,例如美容、
美(理、烫)发、洋裁等工作时,这类房地即属供营业使用,不因其有无办理营业登记而
有不同,非属免征奢侈税的范围。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日前即查获辖内有纳税人甲购入一笔房地后,持有未满一年再以600万
元价格出售,甲在持有期间已办竣户籍登记,但另在住家1楼从事家庭理发。由于未具备
营业牌号,且未雇用人员,每月销售额亦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甲经营的家庭理发厅依法可
免办营业登记,却仍有实质营业的性质,依据财政部规定,甲仍要缴纳奢侈税。
甲所出售的房地因为仅部分楼层供营业使用,这类住家兼营业使用的房屋,得按供营业使
用楼层合计数占实际总楼层数的比例,计算销售价格课征特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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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家庭即工厂跟SOHO族错了吗??? 崩╰(〒皿〒)╯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