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u899 (白噪音)》之铭言:
: ※ 引述《GT47 (吴大)》之铭言:
: 事情是这样的,十年前就已经有同志争取结婚,但政府和反对的宗教势力说,社会还没有
: 共识,争议很大,同志结婚会造成很多问题,不该一步登天,应慢慢来,从教育着手。
: 好der,那么我们就从性平教材着手吧!约五年前 性平议题准备入国中小的生活教材中,
: 内容提及同志孩子及青少年该如何寻求协助,保护自己,以及各种资源,并编写了更深入
: 的教师手册,好让就算对同志完全不了解的教师也具备基础的了解以及授课补充。
: 这时候,出现了一个“真爱联盟”
没想到一个教导违法行为的教材
可以被避重就轻美化成这样
看看监察院纠正案文全文吧
另外教材业者跑告真爱联盟妨碍名誉
结果检察官不起诉处分后,认为教材内容违反刑法227条跟优生保健法
而移请监察院调查
以下节录部分重点,有兴趣自己可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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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96 及97 年度编制国中小学之性别平等教育三本教材时,其编制过程未听取
各方意见即草率结案,且对于儿童或少年合意为性交或猥亵行为者,仍须担负刑事
或行政处罚责任,教材内却出现“堕胎是一项合法、合理的选择”、“男生和男生
做爱”、“你们要如何做爱”、请教师积极教导学生如何“制作口交膜”等文字,
...教材内容对于儿童及少年之合意性行为可能触法问题仍只字未提,并记载孩子
有为特定人“开放身体某些部位的碰触权”等不当内容,洵有违失,爰依法提案纠正。
(二)教材部分内容违背法律禁止规定:
1、刑法第227 条规定:“对于未满14 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
期徒刑(第1 项)。对于未满14 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
徒刑(第2 项)。对于14 岁以上未满16 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7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 项)。对于14 岁以上未满16 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4 项)。第一项、第三项之未遂犯罚之(第5 项)。”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 条第1
项规定,触犯刑法第227条,为该法所称性侵害犯罪。因此,对于未满16 岁之男女
为性交或猥亵行为者,均构成妨害性自主罪,且为性侵害犯罪。再者,儿童及少年
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儿少权法)第49条第1 项第9 款明定,任何人对于
儿童及少年不得有强迫、引诱、容留或媒介儿童及少年为猥亵行为或性交等行为;
违者依该法第97 条规定,处新台币6 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公布其姓名
或名称。此外,优生保健法第9 条1明定人工流产之情形,未包含未成年少女堕胎。
前开规定之立法意旨在保护身体发育未全或思虑未周之儿童及少年,避免其受到不
当侵害,教育单位应将之纳入性别平等教育之教材,以免儿童及少年不慎触法,或
身心受创。
2、上开三本教材之部分内容,与上开刑法、儿少权法及优生保健法明文禁止之规
定有违。例如:在“我们可以这样教性别”中记载:“让孩子了解到当答应接受对
方的感情告白时,就表示你们许下了一份爱的承诺或约定,而彼此承诺或约定的方
式是可以经由两人协商协调的,例如:分享心情、兴趣、时间、分享身体(牵手、
肢体的抚摸或拥抱、亲吻、亲密的性关系) ...”(17-18页);“堕胎是一项合法、
合理的选择”(20 页);“男生和男生做爱”、“你们要如何做爱”等(108、109 页)
。在“性别好好教”之“多元情欲与性别人权”单元中,介绍多元情欲。在“认识
同志教育资源手册”中记载“…例如有些同志伴侣间会协议在伴侣关系之外容许跟
他人发生性关系…”(35 页);请教师积极教导学生如何正确使用保险套、指套、制
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润滑剂;所有性玩具也保持干净,不与他人共用性玩具(81
页)等。
以上,平衡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