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先不讨论陈袭胸出来选的恰当性。
我在系列文中看到一个很怪的逻辑
wego吴:两人“合意”通奸...
陈:袭胸侵犯...
所以陈比wego吴严重。
所以陈比wego吴严重?
请搞清楚,Wego吴事件里的受害者是他老婆,他运气好,取得老婆原谅没有被起诉
第三者合意不合意又怎样?
同样的,陈也是得取得原谅跟罚款,他的运气比Wego差,因为他还是有案底
所以陈比wego吴严重?
请先看清楚吴事件的受害者是谁
※ 引述《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之铭言:
: ※ 引述《yehudi (soger)》之铭言:
: : 台湾社会对性骚扰忍受度很低
: : 看看报导因为性侵害入狱的 在狱中是受到怎样对待
: : 不过还好陈只是年少轻狂 也缓起诉
: : 我想还是可以给他个机会
: : 毕竟比起性侵害 性骚扰再犯率不高
: : 他在拥有个比较好的社经地位后 应该就会比较有自信
: : 也不至于再做出这种行为了
: : 大家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吧
: 这事情要分两个层面
: 1.陈他本人
: 这是三年前的事情,知错能改又缓起诉,应该再给个机会
: 至于后续约炮.......约炮又不犯法
: 2.吱群
: 从这边可以轻易观察到吱群的双重标准
: 最容易被拿出相提并论的就是wego吴了
: wego吴外遇是道德问题,外遇的两人起码是合意通奸
: 而wego吴的老婆也没告(通奸罪是告诉乃论)
: 此事件发生在2009年,至今还是被吱吱拿出来整天酸
: 回头看陈的情况,此事件发生在2011年,被摸的也不是合意给人摸的
: 最后是被告了,然后写悔过书、罚钱、取得原谅后才缓起诉
: 不管是道德上、法律上、时间远近,陈都比wego吴来的更严重
: 但颜色不同,马上就变成知错能改,要给个机会
: 此例可显见台湾人的双重标准之重,看人都是选颜色选立场,没有共通标准
: 不承认自己双重标准的,请稍微在脑海中跑一下
: 要是今天爆出来的是王伟忠...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568/d568762.jpg
: 喔是王炳忠,那会是怎样的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