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oto (退出会比较好, 就退出)
2014-12-23 12:43:5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如果说袭胸的人该被骂,那吃萝莉、重婚的人为什么可以当"中华民国国父"?
他跟大月熏16岁才结婚
日本民法规定婚姻适齢 女生是16岁 但是未成年(20岁)需要双亲同意
日本合意进行性行为的年龄是13岁
不过这些都是现代的法律 更早以前要查 (相信是更宽松)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是他隔屁后的1930公布的
所以他适用的是民初沿用晚清政府1910制订的 大清现行刑律(宣统律)_
但是他跟最后一任妻子宋庆龄是1915年结婚的 而且据称有跟首任的卢慕贞离婚
大清现行刑律也办不了他
那到底什么能办他呢 就是~~~~~~~大清律例
不过这个最争议的问题就是 香港人一直拿大清律例当作纳妾的挡箭牌
(香港直到1971才颁布婚姻法为成文法)
唯一的问题是纳妾需要妻同意
干 拿什么民国法律去制裁同萌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