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hudi (soger)》之铭言:
: 台湾社会对性骚扰忍受度很低
: 看看报导因为性侵害入狱的 在狱中是受到怎样对待
: 不过还好陈只是年少轻狂 也缓起诉
: 我想还是可以给他个机会
: 毕竟比起性侵害 性骚扰再犯率不高
: 他在拥有个比较好的社经地位后 应该就会比较有自信
: 也不至于再做出这种行为了
: 大家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吧
这事情要分两个层面
1.陈他本人
这是三年前的事情,知错能改又缓起诉,应该再给个机会
至于后续约炮.......约炮又不犯法
2.吱群
从这边可以轻易观察到吱群的双重标准
最容易被拿出相提并论的就是wego吴了
wego吴外遇是道德问题,外遇的两人起码是合意通奸
而wego吴的老婆也没告(通奸罪是告诉乃论)
此事件发生在2009年,至今还是被吱吱拿出来整天酸
回头看陈的情况,此事件发生在2011年,被摸的也不是合意给人摸的
最后是被告了,然后写悔过书、罚钱、取得原谅后才缓起诉
不管是道德上、法律上、时间远近,陈都比wego吴来的更严重
但颜色不同,马上就变成知错能改,要给个机会
此例可显见台湾人的双重标准之重,看人都是选颜色选立场,没有共通标准
不承认自己双重标准的,请稍微在脑海中跑一下
要是今天爆出来的是王伟忠...
喔是王炳忠,那会是怎样的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