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immmy (心不透彻)
2014-12-23 11:37:301.媒体来源:
中央
2.完整新闻标题:
公共汽车上对女袭胸 陈为廷坦承犯错
3.完整新闻内文:
发稿时间:2014/12/23 11:06 最新更新:2014/12/23 11:29
(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23日电)岛国前进发起人陈为廷3年前在公共汽车上对女子袭胸,
遭检方缓起诉,他在接受平面媒体专访坦承犯错;但连学运伙伴都感到讶异。
陈为廷昨天在台北接受平面媒体专访,自爆曾在大三时,“因为在大众运输工具上,触碰
了隔壁女乘客的胸部而进了警局”,最后在女方同意下,获检方缓起诉处分。
此外,陈为廷也指出,曾在夜店有不当的肢体触碰,开始接受学校性平会决议进行心理咨
商,他坦承曾犯过这些错误,“现在是说出来的时候”。
根据缓起诉处分书,陈为廷于民国100年7月5日在清华大学前搭乘新竹客运前往台北,途
中趁邻座女子睡着之际伸出左手抚摸女子左胸,女子惊觉遭袭胸呼救,公共汽车司机直接把车
开到警局将陈为廷交由警方处理。
事发后,陈为廷坦承不讳,检方姑念他无前科,犯后坦承犯刑,并经被害人同意,依性骚
扰防治法第25条,予以缓起诉1年处分,除须写悔过书、向国库支付新台币1万元,也应接
受6小时法治教育。
捍卫苗栗青年联盟成员、陈为廷新闻连络人陈冠宇表示,昨天陪同陈为廷北上接受媒体专
访时,现场听见他自爆“曾经犯错”也感到非常惊讶。
陈冠宇指出,陈为廷已投入立委补选,政治人物这些问题本来就会被检视,“既然他在此
时选择面对,就交由社会去评断”,陈为廷今天也按原本既定安排的私下拜访行程,晚间
仍将出席“寻找苗栗人”台北场活动。1031223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12230099-1.aspx
5.备注: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4-12-23 11:38:00
想知道好伙伴们知道真相的反应 ㄏㄏ
作者: suliba2006 (拖鞋) 2014-12-23 11:39:00
wego都可以了,这种又算的了什么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4-12-23 11:39:00一定是国民党政治迫害
本来有10400元的..这下好了 剩400元 看你怎么选
作者:
KA0KA0 (吃饼干会kaokao响)
2014-12-23 11:42:00不用选了啦!浪费时间
作者:
zh9070 (我赢了)
2014-12-23 11:44:00梦幻般的感觉...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4-12-23 11:50:00痴汉立委…真是支持不下去…民进党别让了…dpp人死光了?
这种一般新闻标题不是都下“公共汽车之狼”吗?选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