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 尤美女痛斥法务部无作为 人权保障倒退13年
3.完整新闻内文:
2014-12-22 11:26
〔本报讯〕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审查婚姻平权法案,提案人之一的民进党立委尤
美女主张,建立家庭是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即使同性婚姻者也能享有,应该让法案通过
。另一名提案人民进党立委郑丽君则说,法律不该持续存在制度性歧视,“谁有资格剥夺
他们(同性婚姻者)的结婚权利?”
尤美女等民进党立委提案修改婚姻平权法,将现行“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规定
,改为“婚约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订定”,“夫妻”修正为“配偶”,“父母”则修正为
“双亲”,借由拿到特定的性别用语,让同性婚姻获得合法化。
法务部的书面报告中,则认为若将“男、女、夫、妻、父、母”等两性用语全部移除,与
我国亲属人伦观念严重不合,难以为大多数人民接受,表态反对修法。
面对法务部公开反对同性婚姻,尤美女痛斥,法务部身为人权保障机关,却在过去数个月
里什么都没做,对性别平权的贡献令人质疑,完全违反《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尤美女指出,法务部在2001年,曾报给行政院的人权基本法草案,内容中就写到要尊重同
性恋者,没想到13年过去,法部务在人权上竟然倒退,遇到性别议题就龟缩。
法务部则解释,法务部在人权上并无倒退,只是当年行政院和总统府针对人权基本法草案
并未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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