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koMilicic (洨米粒)》之铭言:
: 同性婚姻 赞成 反对 我觉得不应依立场废言
: 然而部分立场的原因 真的是会让哥笑到蛋蛋痛
: A.不能自然生育 → 这是顺便婊一下不孕症 或是不举 生不出来的吗?
: B.缺乏社会共识 → 这有做过民调或普查吗?
事实上,有的。
2012年,中研院台湾社会变迁调查,52.5%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联合报愿景工程电访,55%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旺旺中时民调电访,56.2%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TVBS民调中心电访,49%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3年,伴侣盟民调,52.75%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4年,世新民意调查54%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另外,某个执政者的民意支持度9.2%。
超过半数的共识不是共识,达到九成的共识是共识吗?
事实上,只要有一个人说“不”,就不会有社会共识的存在。
而如果要捍卫基本人权,就算100%反对也要做,不要被转移注意力而忘记问题的核心!
: C.浪费行政资源 → 多出来结婚的人 会耗费国家行政资源
: C让我觉得严重充满歧视 难道 国家资源只有非同志族群可以消耗?
: 还是 非同志的人结婚 并不会耗到国家资源?
: 有相关的八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