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遭同事捡尸性侵
〔记者王锦义/花莲报导〕花莲县20岁郑男与同事喝酒,见男子阿良(化名)不胜酒力醉
倒,捡尸带回住处性侵,阿良隔天醒来后觉得“屁股怪怪的”,隐约想起昏睡中好像被性
侵,到医院验伤提告;郑男坦承犯行,花莲地方法院依趁机性交罪判2年徒刑,缓刑5年。
郑男坦承对阿良肛交,但辩称当时大家都醉了,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法官认为,郑男
不知尊重他人性自主决定权,为逞一己淫欲,竟利用被害人酒醉意识不清、身体瘫软无力
而不能抗拒之际,予以性交,犯后虽坦承但并未与被害人和解,依趁机性交罪判刑,因被
告为家中经济支柱,因此缓刑5年,期间须到公益机关从事200小时义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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