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反同婚的明明就是少数,为何立委总配合他们?

楼主: sevenny (青色的雪菲尔)   2014-12-22 22:18:57
※ 引述《tagso (我爱妳,妳爱我吗?)》之铭言:
: 反同性婚本来就是多数
: 一堆同志连把议题拿出来办特别公投(就是不用目前公投法 只算相对票数)
: 都不敢了
: 相信他们自知是少数
: 才一天到晚主张"关你屁事"
台湾对于同性恋婚姻的论述
至少比较常听到的讲法大多没有太深刻
支持同性婚姻最直接的呼唤就是
为什么要阻止两个相爱的人结婚??
还有为什么要剥夺同性恋者结婚的权利??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12-22 22:20:00
不用举到国外啦 龙阳之癖就有了啊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赛潘安)   2014-12-22 22:20:00
他们不高兴,就是歧视了,这么简单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12-22 22:21:00
然后你举的几个例子都有否定的原因在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赛潘安)   2014-12-22 22:21:00
反正他们一时高兴就好,之后会怎样也跟他们无关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12-22 22:22:00
然后你举的几个例子都有否定的原因在 萝莉控是因为未成
作者: xxx83221 (xxx83221)   2014-12-22 22:22:00
如果你觉得应该要更过去就去发起活动啊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12-22 22:23:00
年心智上可能不完全成熟 人兽交是因为无法清楚理解兽的意见表达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3:00
结婚的前提:缔约双方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作者: Pf2you (乡民在手 天下我有)   2014-12-22 22:24:00
讲得很对 但会被一些,不认同同性就是歧视大旗的人嘘爆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4:00
不论萝莉、电脑、还是动物在法律上都没有行为能力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12-22 22:25:00
说这篇讲得很对的 能举出什么反对同性婚姻的合理原因吗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5:00
但同性恋只要双方都有完全行为能力 就可以缔结婚约
作者: kuojames2580 (干干干干干)   2014-12-22 22:25:00
反正太恶心 所以不能结婚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4-12-22 22:26:00
请回答被邪教洗脑的人算不算有完全行为能力?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6:00
话说民法也该法完全行为能力下修到18岁了 可以结婚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12-22 22:26:00
宗教自由 谢谢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7:00
却没有完全行为能力 根本荒谬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4-12-22 22:27:00
如果有 你有何立场反基督教团体 如果没有 反反基督教团体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12-22 22:27:00
法人的行为能力跟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根本不是同一种东西
作者: yha (春天来了)   2014-12-22 22:27:00
两个女同结婚后 借精其中一人生下小孩 这算不算是婚生子女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4-12-22 22:28:00
就不用拿基督教几个教派在批
作者: yha (春天来了)   2014-12-22 22:28:00
将来一旦离婚 没有血缘关系的那个人 是否有同等监护权?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8:00
其实法律制定一定要考虑到社会观感没错 比如小孩几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12-22 22:29:00
他有宗教自由 我当然也有批评他信仰宗教的自由我并没有侵犯到他的宗教自由好吗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4-12-22 22:29:00
反反基督教 算不算你的宗教自由?如果算 你也没比被宗教洗脑的人自由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29:00
岁算有行为能力 这一定有社会共识和科学基础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12-22 22:30:00
先把两件事分清楚再来谈吧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30:00
通过同婚的国家 民调几乎都是以赞成居多 代表这国家
作者: yha (春天来了)   2014-12-22 22:30:00
支持同性恋婚姻 但是法律中是否所有的条文都能一体适用?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31:00
人民对于同婚合法这件事已经达成共识
作者: yha (春天来了)   2014-12-22 22:31:00
毕竟有些东西 明明就不一样 还硬要指鹿为马套用 有点怪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4-12-22 22:33:00
你如果要认为他是邪教 请用一致的标准批评所有宗教 不要只挑基督教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35:00
社会共识就是婚约是两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 互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4-12-22 22:35:00
电脑能签手术同意书吗 …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36:00
相承诺所订一种契约 人跟公司结婚不会形成社会共识
作者: aporphine (没关系)   2014-12-22 22:38:00
推~~ !
作者: yha (春天来了)   2014-12-22 22:39:00
楼上这样讲也不对 你说社会共识 那以前的社会共识是一男一女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4-12-22 22:39:00
推这篇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40:00
社会共识会与时俱进 并非恒常不变
作者: yha (春天来了)   2014-12-22 22:42:00
所以将来变成和公司、物品结婚也是有可能 共识是会变得 不是?现在只是要改成刚刚好适用自己 然后又说别种算变态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43:00
谬论,这是可不可以选择的问题原po请看我刚刚回另一篇的文
作者: yha (春天来了)   2014-12-22 22:44:00
支持同性恋结婚 但是跟婚姻有关的权利义务是否一体适用?应该要讨论 婚姻可不是两人相爱而已 钱 继承 身份都有关同性恋婚姻产生的子女是否等同双方的婚生子女就是个bug
作者: aa717648tw (857256)   2014-12-22 22:48:00
yh大,这部分是法律层面要去思考的问题,实质且平等的保障才是同志要追求的
作者: ksn (拓渊)   2014-12-22 22:48:00
线画在哪要讨论的话为什么异性可以结婚?为什么不禁止异性结婚同异性婚姻除了性别不同,还有哪里不同?年龄都满18岁,都是人,不是近亲 然后?
作者: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22:53:00
万一社会共识是人可以和公司物品结婚 那我也认了阿我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但我觉得可能性极低应该在我有生之年都看不到才对
作者: akira00150 (アッー!キラッ☆)   2014-12-22 23:10:00
如果有人能够组团体出来为这些例子进行权利争取 那是好事阿 当然也需要跟现在一样再进行一系列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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