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dy893011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之铭言:
: 同志支持者最喜欢把“滑坡谬论”放在嘴边
: 认为 开放同性婚→开放近亲婚→开放人兽婚→开放一夫多妻 是一个标准的逻辑谬误
: 但事实上 真是这样吗?
: 一个核心的理论 “每个人都有权与自己所爱结合”
: 原始的婚姻模式,必须符合一男一女、满十八岁、非亲等内的法律要件
: 除此之外,任何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愿来选择结婚
: 同志支持者核心理论就是强调 “与自己所爱结合有什么不对?”
: 当然不对 不对的原因很简单
: 同志不能结婚 原因与爸爸不能娶女儿 不能娶14岁女童 不能嫁给一只狗
: 原因是一样的 婚姻专属于一男一女 这是依据社会伦常所订定的规则
: 为社会上大多数人所接受
: 有人强调结婚是人权
: 请问婚姻是一种怎么样的权利? 他只是透过拟制来架构家庭关系与权利分配的制度
: 与民权的哪一项有关?
: 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操、财产、平等?
: 有人说平等 好好笑 你与我 都可以成婚
: 只是你既不能嫁给爸爸 也不能娶一条狗 也不能与同性结婚
: 这点我们是平等的
: 族裔的正常繁衍 主要靠的就是一般双性恋的结合
: 而为了让这种结合有一个稳定的法律状态 因此法律定义婚姻 让权利稳定
: 按照核心逻辑 与所爱者结婚为人权 那何必还要有这么多不必要限制?
: 多元成家的支持者的逻辑谬误在于
: 在现行的民法思考底下 ‘近亲相奸’、‘人兽交’、‘一夫多妻’、‘娶幼女(童)’
: 、‘同性结婚’ 都是一样不可行的 即使你“真心所爱” 有是不行
: 建议找个终南山隐居起来 自己知道就好
: 其实这种畸形的家庭关系 不知道有什么好支持的 甚至根本不应该被讨论吧?
: 说恐同症其实蛮好笑的 我倒觉得这是一种恐病症
: 比如恐爱(滋病)症 因为去喝茶吃鱼 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发烧起疹 就开始疯狂去检验HIV
: 比如恐癌症
: 因为有许多罹癌迹象 但又不敢去看医生 或者验出癌症 不愿意接受事实 不愿好好治疗
: 这些都是病态的征兆
: 我们回到恐同症 我想就是发现自己同性恋 恐惧的需要扎稻草人转移焦点
: 这种症状就可以称作恐同症 应该要好好正名
: 再来就是多元成家朋友说同性恋生而如此 不应该被歧视?
: ??????????????????????????????????????????????????
: 不认同多元成家 也是生而如此 那能不能请你们尊重一下?
: ※ 引述《tagso (我爱妳,妳爱我吗?)》之铭言:
: : 为什么人兽交是污蔑同志?
: : 人可以爱动物 这也是人权
: : 喜欢跟动物爱爱 这也是自由的一种
: : 我看不出来这跟污蔑谁有关系呀
: : 话说红毛猩猩才刚刚在阿根廷的法院获得人权
: : 如果讲求广义的人权
: : 那也应该将人兽交列入保护的范围之内
: : 毕竟依民进党段宜康立委的看法
: : 法律应该保护弱势
: : 那人与野兽更是弱势中的弱势
: : 是否应更加立法保护呢?
虽然我反对婚姻平权里的反歧视条款,不过还是吐嘈一下某篇。
婚姻也许一开始是专属于一男一女,依据社会伦常所订定的规范。
但衍生到现代社会已经不仅仅如此,最直接的就是财产分配和医疗照护。
财产夫妻有应继分的部份,而夫妻也有决定另一方医疗方针的权力(如果当事人昏迷的话)
。
不能结婚代表他们要预先签好一大堆授权书,医疗方针我不知道有授权书会不会大于血缘
亲属。
婚姻平权其实包含了女权的去性别化以及同志的婚姻还有侵占社福儿童权利的反歧视条款
。
手机打字就不谈那么多,也不附资料来源了,是去年看的文章。
你担心的那些,其实在婚姻平权不会发生,愿意套进一对一关系的同志才会结婚,他们只
是同性别,并没有反道德。
举例来说,法律有条写到生不出小孩可以离婚,不过同志愿意先套进婚姻框架再更改,不
觉得有什么好反对的。
你惧怕的某些反道德行为在于另两个没下文的法案,虽然他套著怜弱的外壳....
对于台湾人来说,另两个法案太先进了,应该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