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人兽交很可怕”吕学樟反婚姻平权 绿委

楼主: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4-12-22 12:58:31
※ 引述《tagso (我爱妳,妳爱我吗?)》之铭言:
: 为什么人兽交是污蔑同志?
: 人可以爱动物 这也是人权
: 喜欢跟动物爱爱 这也是自由的一种
: 我看不出来这跟污蔑谁有关系呀
: 话说红毛猩猩才刚刚在阿根廷的法院获得人权
: 如果讲求广义的人权
: 那也应该将人兽交列入保护的范围之内
: 毕竟依民进党段宜康立委的看法
: 法律应该保护弱势
: 那人与野兽更是弱势中的弱势
: 是否应更加立法保护呢?
这就是胡说八道的一种
阿根廷那一件
并不是认定人权
而是宽松认定红毛猩猩遭到遭非法剥夺自由的“非人类的人”
认定的基准上最重要的是律师团的主张
认为红毛猩猩有充分的认知能力确知他是被关押剥夺自由的
而更重要的是
动物园也懒得为了这头红毛猩猩继续上诉
你要人兽交的时候
你有经过兽的同意吗???
作者: Kerkouros   2013-12-22 12:58:00
命主
作者: kipi91718 (正港台湾人)   2014-12-22 13:00:00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2-22 13:00:00
你跟他认真干嘛
作者: sxing6326 (话题终结者)   2014-12-22 13:03:00
重点是女人更喜欢 OK? 雄性动物是不看物种长相 冲动就上的 这谈不上是虐待吧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钱?)   2014-12-22 13:04:00
你一定没养过公狗
作者: jetzake (加菲猫)   2014-12-22 13:08:00
海豚会主动找人类修干喔 案例还不少...红毛猩猩啥的就别提了.. 人类在灵长类里面老二是最大的
楼主: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4-12-22 13:10:00
重点是你有经过他同意吗???认知这件事情.红毛猩猩在很多研究里面是被证实有能力表达他的认知的不要把生物本能的行为讨在认知面..套在如果以人来描述的话.就是你不能因为一个酒醉的女子跟你求爱,或者被任何药物催情下的结果,来说明他是爱你的
作者: siira (温柔点比较好)   2014-12-22 13:20:00
请猩猩告他性侵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4-12-22 13:31:00
你吃动物的时候有经过他们同意吗?XDDD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4-12-22 13:32:00
结婚是要经过双方同意的 不要幻想动物同意你了推 那些拿人兽结婚来乱讲的 根本不知结婚是双方同意的事还有什么海豚会找人类修干这些特例最多就是约砲 而且你要同意 再来 同意是同意修干还是同意结婚 完全两码子事
作者: sissy5566 (五六不能亡)   2014-12-22 13:54:00
要吃牛猪羊鱼肉难道就有经过牠们同意?残杀生命的人们容许,人兽交却不容许,这难道不是双重标准!?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4-12-22 13:58:00
问题就出在婚姻制度是人定出来的,而目前台湾规定的必要条件就是1.一男一女2.双方同意3.达到法定年龄4.双方不得为近亲。现在既然有人把婚姻权归为人权而因此提出解除"必需为一男一女"的限制,那为何其他必要条件不能一并拿掉? 剩下2,3,4是否违反人权?你忘了你所说的"婚姻需要双方同意"也只是法律规范而已,跟"婚姻需要异性"一样,随时可以被拿来讨论存废,而不是铁律
作者: flyboring (红鼻子)   2014-12-22 15:18:00
事实上,这4项法律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都不是必要条件。所以这四个规定是独立事件而如果他们各自是独立事件,那支持1,不影响2,3,4。所以支持同婚,不等于支持强暴,近亲,未成年婚姻。得证,反同派的理由都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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