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dhpipt (http://goo.gl/9FACY)》之铭言:
: : 以中位数来看,2013年的平均可支配年薪,台湾总体只有25万
: : 若要平均成月薪,大概是2万0859
: 这你就搞错了
: 因为每人可支配所得的分母是总人口
: 不是劳动人口
: 台湾的劳动人口大约是总人口的一半
: (2013年是1070万人,另外再加上专业农民的话就约总人口半数)
: 剩的一半是老人,小孩,家庭主妇,菜市场那种黑工之类的
: 如果去算劳动人口赚取的所得中位数
: 应该在50万元上下
: 而且,"可支配"的意思是扣掉所得税与劳健保自付额
: 名目所得应该会更高...
: 不过,所得不一定是薪资所得
: 薪资所得占所有所得的总额只比六成略多
原po的报告来源应该是主计处的家庭收支调查,
主计处有附名词解释,
所谓所得收入者是定义如下 :
五、所得收入者:
1.凡户内成员年收入(受雇人员报酬+产业主所得+财产所得收入+移转收入+
杂项收入)达114,000元(每月基本工资19,0476)以上者;
雇主及自营作业者则不受收入金额限制。
2.若户内各成员均无职业且个别年收入未达114,000元,则以经济户长为所得收入者。
虽然不完全是劳动人口, 但绝对不会是总人口,
请不要自己乱解释混淆视听,
附上连结 : http://win.dgbas.gov.tw/fies/a11.asp?year=102
附录一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