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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团体日前接获民众通报,指云林县虎尾镇惠来里一处工寮有人正在杀狗,警方偕
同县农业处、动护保护协会人员赶到,闻到烧焦味,地上还有一把菜刀、血迹,但找不到
狗,经搜寻才在工寮后方浴室旁铁栏杆处,找到已被宰杀的黑狗,颈部被绳子拴住、全身
狗毛被剃除,表皮留下烧烤痕迹。
现场一名水泥工郭姓男子向警方供称,该黑狗是在台一线虎尾段被车辆撞死的,吕姓友人
捡取送来给他宰杀食用,颈部绳子是用来吊起黑狗除毛;警方讯后,将郭男依《违反动物
保护法》罪嫌移送侦办。
警方呼吁,宰杀犬、猫是触法行为,依动物保护法规定,最重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并科新台币1百万元以下罚金,切勿以身试法。(李政远/云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