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vepork (我爱猪肉不爱牛肉)
2014-12-21 14:54:55※ 引述《Lailungsheng (lailai)》之铭言:
: ※ 引述《Syoukin (赏金)》之铭言:
: : 不好
: : 照你的逻辑也不用法院了
: : 全靠测谎机办案就好
: : 这个风波很有趣
: : 很多护航的人说下海又怎样,职业无贵贱
: : 甚至在讨论娼妓的合法性等等
: : 结果是事主本人说下海过,被情势所逼,自己很脏
: : 事实上就是曾经下海的人也觉得这是低等的职业
: : 不管是眷恋金钱还是生活所逼,都是趋于形势
: 她觉得自己脏...小弟不便帮她说什么.
: 小弟是嫖客.也没觉得自己脏.用金钱诚实交易如果脏...那官?商?
: 一堆版友说鬼岛鬼岛.也没看他们觉得自己脏.
: 有的记者.媒体拿钱写业配文.跟嫖客和妓女的关系不也相同?
: 现实就是她穷.所以贱...(没针对刘小姐辱骂
: 这是很悲哀的.在台湾.甚至全世界.你穷.就是没有人帮你说话.
: 没钱就是脏啊.你看顶新.统一...出包几次.买二送一还不是很多人买.
: 小弟现实也穷.不过还可以在ptt做实验.
: 以下.头推500p(实拿).每十推100p(实拿).发到100推.
: 就是500+100x10=1500p...理论上.你有1500p就能被推爆.
: 那就是有钱不脏的理论.
并不是说嫖妓不好
而是心态不对 是想你的老婆小孩知道你去嫖妓 对你会有什么观感?
不对的事情要还要扭曲成对的更是糟糕
嫖妓在台湾本来就是不合法的一件事情
所以不论道德上或是法律上就是不对的 跟有钱没钱一点关系都没有
谁都有性欲 你可以用手 或是买辅助工具解决 这些都能解决生理需求的合法手段
做了违法的事情再来靠杯一堆有的没的 或是迁托别人合理化自己
这种心态不管到哪里做什么事都很难改掉的
不要因为做了坏事不想被谴责就反过来想试图说服别人自己的行为没有错
这才是最糟糕的
因为会破坏社会约定成俗已久的道德规范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14-12-21 14:55:00不合法?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4-12-21 14:56:00
半斤八量...很多女生结婚前男友也用了3,4个以上婚前的事,婚后双方都不要知道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2014-12-21 14:56:00他又还没结婚 没老婆小孩结婚后就不OK了
作者: farfalla 2014-12-21 14:58:00
同意
作者: chiaye (crazy) 2014-12-21 14:58:00
嫖妓哪有不合法? 不合法的是伪善政府不依照法律设专区
作者:
gogoegg (--)
2014-12-21 14:59:00爱猪肉明明就是魔法师 居然还反对喝茶 真是难能可贵!
然后孩子的妈有别的对象了.但我不是谢霆锋(因没结婚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2014-12-21 14:59:00跟结婚没关系?
作者: farfalla 2014-12-21 14:59:00
原po说得同意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2014-12-21 15:00:00那你第2行事怎回事? 没结婚哪来的老婆小孩+观感?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12-21 15:03:00你举的例子是老婆家庭 又说根结不结婚没关系?若没家庭你根本没有更坚强的依据来污名化性工作与交易阿
作者:
oSCo (SC)
2014-12-21 15:04:00道德魔人
作者:
snoopy920 (.........)
2014-12-21 15:04:00抱歉,专区内是合法的,只是伪善政府没人开头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12-21 15:05:00要谈法律 废弛职务怠惰到刻意不不着手设立性专区的又怎说
zzz 怕观感不好那就不要让老婆小孩知道啊 这么简单也要问 最厉害的就是有老婆有小三还到处嫖又不被发现的人 有为者亦若是
作者:
snoopy920 (.........)
2014-12-21 15:10:00嫖妓不违法,违法的是地点
作者:
never1302 (Markelofffff)
2014-12-21 15:16:00法律是人定der
作者:
ev331 2014-12-21 15:16:00婊是很心理很脏没错 可是这也是个人观感而已 违法其实有点.
作者: SaintJet (铁锤猫沙太贵了) 2014-12-21 15:19:00
你不知道台湾有过公娼吗?
作者:
jackals60 (Sixty Jackals)
2014-12-21 15:22:00道德跟法律Zzzzzzzzzz
作者:
chram (chram)
2014-12-21 15:43:00逻辑
作者:
meidoku (佐木三号)
2014-12-21 16:52:00违你的屁法,法条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