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CKUer (NCKUer)
2014-12-21 01:21:56※ 引述《aa3ch (啥利破特)》之铭言:
: “朕知道了”这四个字到底算不算一种创意?
: 看推文有人认为不是,因为这四个字是皇帝写的
: 但其实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 故宫其实真的有主张智慧产权的余地,因为
: 其实皇帝批奏折
: 根 本 不 会 批 朕 知 道 了
: (有人有被骗钱的感觉吗?)
: 皇帝要批,只会批“知道了”三个字而已
: 满文的话就一个字,罗马拼音是“saha”,是“知道”这个动词的过去完成式
: 不论汉文满文,都没有前面那个“朕”字(满文‘朕’的罗马拼音是bi,与‘我’同字)
: 对皇帝而言,朕批的奏折,不是朕知道了,难道是隔壁老王知道了吗?
: “朕知道了”前面的那个“朕”字,是故宫自己从别的地方撷取之后拼过来的
: 也就是说,要说完全没有设计的概念也不是没有
: 故宫确实拿了两个不同的元素设计在一起
: 如果直接拿来用,确实可能侵犯了故宫设计的成果
啊就跟你说是康熙真迹还怀疑
写“知道了”三个字 那折子是老佛爷写的吗
感觉像小孩子被训完话 “噢~知道了” 一点力气都没有
满人一样会用汉语 康熙是读书人 不会用汉语怎么可能 应该是真迹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