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电子报
电击“矫正”同志 陆心理咨询中心判赔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9日审理一起以电击“矫正”同性恋者的索偿案,判决施行“治疗
”的机构虚假宣传,判赔原告人民币3500元(约新台币1万7500元)。
《东方日报》报导,广东一名同性恋者小振,因家庭压力而透过百度网站搜索,到重庆一
家心理咨询中心接受“矫正治疗”,1小时收费500元,并保证3万元能“治好”。
但小振在第一次治疗后,发现实际“治疗”过程中,这家机构运用电击和催眠,让他无法
接受,在第一次治疗结束后便离开,并将这家机构告上法院。
报导说,虽然这家机构辩称,电击治疗是小振要求的,但海淀区法院判决指出,同性恋不
是精神疾病,不需要接受治疗。此外,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这家机构的行为
违反“精神卫生法”,并判赔3500人民币。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220003516-260409
备注:
强国人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