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裁定 肥胖可视为残障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412180406-1.aspx
(中央社布鲁塞尔18日综合外电报导)欧洲联盟法院(CJEU)今天裁定,肥胖的人可被视
为残障,意味着禁止职场歧视的欧盟法令可保护他们。
这起案例来自丹麦法院审查照顾小孩的男子柯尔托福特(Karsten Kaltoft),控告丹麦
一个地方政府的案子。他在受雇期间,体重从未低于160公斤,他控告遭不公平解雇。
柯尔托福特认为,肥胖是他丢工作的原因之一,这等于非法歧视,市议会否认这项指控。
丹麦要求欧洲联盟法院裁定,欧盟法律是否禁止歧视肥胖,或肥胖是否可被视为残障。
设在卢森堡的欧洲联盟法院裁定,欧盟雇用法并未特别禁止歧视肥胖,法律也不应扩大至
此。
然而,法院说,“在与其他员工平等的基础上,如果一名员工因肥胖,妨碍他无法完全及
有效率的参与职业活动”,那么可被视为残障。
这便将受到反歧视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