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心魔杀手”的陈姓男子,屡称“心中有恶魔叫我去杀人”,92年时杀害8岁、9岁
的国小姊妹花,因有精神分裂症病史,获减刑仅判6年;98年获假释,99年他竟再杀害上
门应征的27岁林姓妇人,一、二审都判他死刑,高等法院更一审以鉴定认为陈男虽有再犯
之虞,但仍有教化可能,且监狱应尽速建置精神医疗病房,今改判他无期徒刑。仍可上诉
。
林妇的蔡姓丈夫今未聆判,但审理时,蔡男曾批评陈男恶行,对妻子所做行为“根本是虐
杀”,指案发时太太才27岁,还留下1岁多的小孩要照顾,“应该判他(指陈男)死刑!
”。陈男上午未出庭,无法得知其看法。
去年7月,高等法院判他死刑,受命法官吴炳桂明确指出,并不是有精神疾病的人,就能
胡乱杀人而不会判死刑,他认为,依医院鉴定结果,已认定陈男犯案时的“辨识能力”并
未降低或异常,且7年内连续杀3人,可认定“恶性重大至极”,因此判他死刑,他有把握
禁得起检验。
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84264
有教化可能,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