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的模式:
自荐或他荐
→ 遴选委员会筛选剩5名(遴选委员柯P幕僚决定)
→ 柯P筛选剩2名
→ 市民票选
也就是前面自荐或他荐都是玩好玩的
结论就是柯P及幕僚推出2名他们认为都可以的人选给市民2选1
为什么不改成:
自荐或他荐
→ 市民票选最高5名
→ 遴选委员会筛选剩2名(遴选委员柯P幕僚决定)
→ 柯P来2选1
这种方式,就真的是公民自治
由市民挑选5名市民可以接受的给柯P及幕僚5选1
另外目前的办法,只有限制想投票的人是户籍在台北市或工作地为台北市的人
为什么遴选委员或是局长候选人都不需要? 他们可以是金门、澎湖人甚至是外国人
但是最重要的筛选工作或是首长工作却交给他们跟台北市无关的外地人?
另外依照这个票选办法,少说也要花两三个月才能决定人选
日后台北市一但有局长下台,那不就要空窗两三个月了吗?